宜蘭分局歐姓警員強暴女同事 二審維持5年原判可上訴

【記者林周龍/宜蘭市報導】宜蘭警分局歐姓警員去年在同事聚餐時,不滿心儀的女同事找其他男警聊天,餐後竟尾隨女方返家,強脫衣服拍裸照,出拳痛毆女警頭部,怒嗆「你就是欠X,死婊子」,還無套性侵女警,整個過程近3小時。雙方事後以150萬元和解,女警針對傷害、拍攝性影像部分撤告,一審針對歐男性侵部分判刑5年,高等法院今(2)日維持原判。至於歐男另涉恐嚇前女友部分,一審判6月,高院改判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調查指出,歐男和女警都是宜蘭分局某派出所警員,兩人前年12月陷入曖昧,但並未交往。去年2月17日晚間,派出所警員們下班後到一間居酒屋用餐,期間,歐男忌妒女警與另一名男警聊天,當眾推了女警3、4下,同事們趕緊將兩人架開。餐會最後鬧得不歡而散,女警也負氣返家,不料,歐男竟一路尾隨女方到她家,開始辱罵女方「對他不忠」,雙方爆發激烈衝突。
檢警查出,歐男先是將女警推倒、跨坐在對方身上,狂搧巴掌、掐住脖子,直到她喘不過氣才鬆手。女警伸手想拿取手機求救,卻馬上被毆男搶走。歐男趁著女警無力反抗,將她的衣服拉起來拍裸照,拍完更強行脫掉衣服,怒嗆「你就是欠幹,死婊子」。期間,女警一度將歐男踹下床,歐男怒不可遏,衝上前用拳頭痛毆女警,還趁著她躺在床上無助哭泣時,無套性侵得逞。
全案調查期間,歐男的前女友也指控,歐男之前就曾因感情問題,揚言要與她「玉石俱焚」,恐嚇前女友「不要試探我的底線」、「我以後還有槍」等語,歐男應訊時認罪,但強調他不是在性侵女警時拍攝裸照,主張他的行為不符合《刑法》加重判刑的規定。
不過,一審宜蘭地院認為,女警當時表情痛苦、極力掙扎,顯然不願意與歐男發生性行為,而歐男憑著體型優勢,無視女警反抗性侵得逞,可見其辯詞只是臨訟卸責,不應採信。一審分別依《刑法》對被害人照相而犯強制性交罪,判歐男5年徒刑,另依恐嚇危安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高院今日僅針對恐嚇部分撤銷,改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性侵女警部分則維持原判,歐男仍被判5年。本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