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羅東留下一片土地!羅東工保區5確定再變為機關用地

(記者邱玉君/宜蘭報導)為加速羅東都市計畫保護區解編作業,同時為羅東地區保留可做為公共設施使用的機關用地,縣長林姿妙今(18)日宣布,希望為羅東留下一片土地,請縣都委會重新審慎評估,研擬變更羅東工保區單元五的住宅區為公共設施用地(機關用地),讓解編作業能順利進行,為地主、羅東民眾、縣府等創造多贏。

縣府為確保羅東工保區解編作業順利進行,在內政部退回檢討財務計畫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後,將單元五機關用地恢復為住宅區,以避免區段徵收財務缺口。但因此案涉及廣大公益,縣府為求慎重,在去年12月29日辦理「羅東工保區解編進度說明會」,向社會各界說明羅東工保區解編進度,並就單元五的住宅區是否變更為機關用地等議題,徵求各界意見及建言。

經縣府相關單位彙整各界意見後,今天由地政處在縣務會議中就該案進行專案報告,林姿妙在聽取業務單位報告後指出,在兼顧地主及所有縣民的權益前提下,請地政處及建設處研擬,將羅東工保區單元五的住宅區變更為地區型公共設施(機關用地)。這樣一來,大羅東地區未來發展將有更多選擇,同時確保解編作業能順利進行,創造一個地主、羅東民眾與縣府多贏的局面。

縣議員謝燦輝指出,該區土地108年代理縣長陳金德劃為機關用地,同年10月16日有地主陳情,不被都委會採納,12月24日陳金德卸任,12月25日林姿妙縣長上任,就在今年8月13日的都委會,在改為住宅區,變更用途僅有2點理由,一是所有機關都說沒意願,其次是這塊地要負擔6.25億。謝蔡輝說,陳金德任內估計補償費18億,現在卻要47億,差了29億,顯然是魔鬼藏在細節裡,議員們並不反對解編,但當縣長要有眼光,而不是問那些機關,是縣政府以後這塊地要做什麼用途?這塊地用在運動設施、社福機構、行政機關都可以。

縣議員劉添梧說,這塊地是立委陳歐珀跟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共同來了解後,才計畫開放,當年由於公務人員筆誤,農業用地變成農業保護區,到後來農業沒有了,卻變成保護區。劉添梧還說,之前,說明會也不開,是議員們在議會質詢為和住宅區變機關用地,機關用地在又變成住宅區,地主們都不知道,議員們也不知道,整個程序沒有合乎公平正義,開公聽會,地主們根本無法充分表達,因為牽涉到105頃三鄉鎮幾千地主,一個人3分鐘要講也講不清楚,縣政府應該要檢討,應該找機會向地主們說清楚他們的利益要怎麼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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