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漁船遭日公務船衝撞 保釣團體譴責日方蠻橫行為 應道歉、賠償

(影音新聞)

(記者洪方生/蘇澳報導)釣魚台海域27日發生我方漁船(新凌波236號)合法作業,卻遭日方公務船衝撞並危及安全的嚴重主權侵犯事件。今(29)日釣魚台教育協會聯合中華保釣協會、臺灣釣魚臺光復會等民間保釣團體共同發起聯合聲明,表達對日方蠻橫行為的譴責。

今天釣魚台教育協會理事長陳美霞與團隊成員到南方澳與船主陳吉雄船長探討事件經過,並且表示我們應當共同來捍衛主權與漁權之決心。漁民告訴我們,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希望大家共同關心這個事件。

釣魚台教育協會等保釣團體聯合聲明指出,日方公務船與我國漁船衝撞的九二七事件,是日本侵犯我國領海並威脅我漁民生計與性命的蠻橫行徑。

據蘇澳漁會調查,27日當日我新凌波 236 號漁船在釣魚台海域作業,為避免過分接近爭議海域,受到日方刁難,刻意保持遠離釣魚台海域至少十四海浬以上距離作業,事發當時,該船正在進行收攬揚繩,逐漸遠離釣魚台海域朝台灣本島返航,日艦從其右側快速逼近並在其前進航道上攔阻,毫無預警鳴笛,逕自衝撞我方新凌波 236 漁船,並欲登船攔檢。

日方稱,我船主動衝撞日艦的說法極其荒謬,漁民回收漁獲的關鍵時刻,豈有節外生枝的動機?以不到 50 噸、毫無武裝的漁船,去挑戰 205 噸的武裝大船,此情節並不合理,波濤起伏之中,日艦逼近我方漁船,已是敵意行為,卻加之以「台船撞日艦」之謊言,文過飾非。

諸如九二七這樣日本欺壓台灣漁民的事件,長期發生,在釣魚台列嶼的十二海浬外,日方行徑違反台日漁業協定,在十二海浬內,更是嚴重侵犯我國領土主權。

我們在此要求日本政府,針對九二七事件:

  • 向新凌波 236 號及台灣漁民公開道歉。
  • 就九二七事件賠償新凌波 236 號的損失。
  • 保證未來不再有類似事件,在台日漁業協議的範圍內遵守協議內容。退出在釣魚台列嶼十二海浬範圍,尊重我國領土主權。
閱讀更多

相關文章

Close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