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普悠瑪駕駛吸毒前科?地院裁定50萬交保 地檢研議是否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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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今(25)日針對台鐵普悠瑪事故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案,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召開記者會,就偵辦該案情況做說明,對於普悠瑪駕駛是否有吸毒前科未做回應,有關地院裁定尤姓駕駛50萬元交保是否提出抗告,江貞諭表示還在研議中。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一開始說,事故發生趕抵現場的檢察官,見現場慘狀,內心均感同身受。

江貞諭接著表示,有關普悠瑪列車事故的事證都在掌中,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至於法院裁定尤姓駕駛50萬元交保,檢方是否提出抗告?她說,尊重法院裁定,至於是否有提出抗告的空間,目前檢察官還在研議當中。

另針對有媒體報導尤姓駕駛有吸毒前科,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也在行政院記者會證實確有此事。不過,江貞諭回應表示,檢方對於該案特定人的前科資料、生活經歷及個人習慣等,不予證實也不回應,不過,檢察官對於與案件有關的事證都在掌握當中。

江貞諭同時強調,案件是浮動的,檢方是跟著證據走,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並沒有針對那個方向或特定人,而是會全面性的偵查。江貞諭說,由於本案背負著18條人命,事發當天檢察官分成兩組,一組處理現場蒐證,一組連夜進行相驗,檢察官在相驗現場感同身受,過程中對於家屬的指教或有未盡事宜檢方都一一承受。

江貞諭最後強調,有關判讀內容是根據前面內容的呈現,再去往後面追,有關這一部分,專業人士在每一個階段都會陸續到位,實際上時間是什麼時候她不敢講,但會以最快速度在進行。她還說,所有專業人士包括原廠、維修等,都已在聯繫當中,因為每一個系統的建置,終究要請教原來的建置人,建置後,針對其他系統的加入是否有作變更,裡面程式是否有做修正,檢察官都在了解當中,同時請不同專業人士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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