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健檢、危老重建 宜縣成立重建輔導團

(影音新聞)

(記者賴立穎/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今(19)日召開縣務會議,由建設處針對宜蘭縣老屋、危險建築處置措施做專案報告;建設處指出,縣府於今年1月24日成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 加速重建輔導團」,執行下列工作事項: 1.為期3年(至少30場次) 於各鄉鎮市公所及鄰里社 區舉辦說明會宣導推廣並邀集建築師、技師等專 業人士進行教育講習。 2.協助整合民眾意願及提案申請重建計畫。 3.專案人員駐府提供民眾法令諮詢服務。 4.盤點全縣都市計畫區有重建需求建築物。

縣政府表示,台灣位屬環太平洋地震帶,自921地震發生後,已修法提高建築物的耐震能力,但對於30年以上的老舊建築物,則必需進一步檢視評估其耐震程度。

為避免地震造成老舊建築物損害,危及民眾安全,宜蘭縣政府已於106年起就全縣569棟4層以上集合住宅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者)進行耐震篩檢,並將於今年完成初步篩檢工作,經縣政府篩檢有安全疑慮者,將通知辦理耐震評估,並給予補助經費。

依中央制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都市計畫內30年以上合法房屋,經委託建築師公會或技師公會評估結構安全性能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無電梯者,即可申請重建。除享有政府補助建物耐震能力評估費用外,並有最高基準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1.15倍的容積獎勵;在重建期間享有地價稅減免,重建完成後再給予房屋稅減半優惠2年;若所有權人於2年期間內未移轉,還可以繼續減半徵收10年,共計12年的房屋稅優惠。

縣政府已成立住安全輔導團,至各地宣導推廣、舉辦教育講習,也有專門人員駐府提供法令諮詢及協助提案申請,加速推動本縣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

縣政府已將申請危老重建相關規定及範例上網公告。如果民眾有危老屋重建需求,可於建設處官網(https://cons.e-land.gov.tw/)查詢相關申請規定,如有任何問題亦可電洽建設處詢問(03)9251000轉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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