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選前再查獲為員山鄉代候選人買票

(記者張金源/員山報導)宜蘭檢警調再度查獲員山鄉為鄉民代表候選人買票,劉姓嫌犯6萬元交保。

宜蘭五合一選舉活動緊鑼密鼓,宜蘭地檢署獲報有人為宜蘭縣員山鄉鄉民代表候選人行賄現金買票,尋求投票支持當選。 經地檢署檢察官黃明正指揮宜蘭縣警局宜蘭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聯手偵辦,迅速查獲被告劉○祿於 107 年 11 月 20日,在宜蘭縣員山鄉境內,以每票新臺幣 1000 元代價,向周姓選民買票,要求投票支持某宜蘭縣員山鄉鄉民代表候選人。

行賄被告劉○祿到案後供承係其出資為上開候選人買票,受賄之周姓選民亦坦承收賄犯行,本案認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檢察官於昨( 22)日訊後諭知被告劉○祿以 6 萬元交保,周姓選民日前已訊畢請回。

地檢署再度重申打擊賄選犯罪決心,只要掌握具體檢舉情資,定將結合轄內警、調機關迅疾查辦,以維護公平選舉機制,使民眾享有純正的民主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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