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不實疫情假消息遭罰緩起訴處分金

(記者洪方生/宜蘭報導)宜蘭爆確診已造成人心惶惶,礁溪一楊姓民眾卻於爆確診11日使用手機下載來路不明新冠肺炎確定病例案1202疫調足跡資訊,標題名稱為「來來來到宜蘭的足跡」不實訊息後,上傳至其網路社群平台IG 帳號限時動態網頁,供網路社群大眾瀏覽,經宜蘭調查站查獲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考量楊某坦承犯行表示悔悟,僅令繳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

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日前經網路巡邏,發現宜蘭縣礁溪鄉楊姓民眾,於110年11日下午,使用手機下載來路不明之新冠肺炎確定病例案1202疫調足跡資訊,再加工編輯標題名稱為「來來來到宜蘭的足跡」的不實訊息後,上傳至其網路社群平台IG 帳號之限時動態網頁,供網路社群大眾瀏覽,經宜蘭縣調查站約詢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地檢署檢察官今(13)日傳喚被告到案,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嫌,考量其坦承犯行表示悔悟,已主動下架不實訊息並在IG動態網頁發文澄清錯誤,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命其向公庫繳納新臺幣1萬元之緩起訴處分金,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

地檢署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自109年2月27 日起正式施行,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雖要注意新冠肺炎防疫安全,但切莫隨意散播不實消息,以免受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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