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深溝給水廠視導勞動人工作狀況

(宜蘭大新聞中心/員山報導)宜蘭地檢署於11月23日辦理社會勞動執行機構督導,由檢察長李嘉明偕同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主任、政風主任李蕙蘭、主任觀護人洪李雅萍、觀護人曾馨儀及鄭郁儒佐理員視察社會勞動執行機構「深溝給水廠」,瞭解社會勞動人的工作環境與內容,李檢察長逐一關懷社勞人的工作狀況,也給社勞人加油打氣。

深溝給水廠同時為水源生態園區,擁有豐富的生態與縣內最乾淨的水;目前有14名社會勞動人指派於深溝給水廠執行勞動,由承辦人李俊鋒先生負責則每日勞務分配,包含拔草、澆花、清除外來種小花蔓澤蘭等,在李先生的帶領下,社勞人也學習如何鋪設碎石路面及水泥坡道,終於改善了生態導覽步道的濕滑問題,也幫機構節省了不少經費;而對社勞人而言,則是在過程中培養一技之長,例如李先生就曾陪同已經執行完勞動的「畢業生」去考園藝證照,之後園區內的園藝工作就能外包給這位畢業生,幫助他自立更生,不再重蹈覆轍。

李先生強調社勞人是來服務的,不應讓他們被貼上犯罪人的標籤,因此鼓勵他們負責好自己的工作區域,做得好就不用被人管束,社勞人自然就有成就感及受尊重的感受,進一步產生榮譽感,認為做勞動是對社會的付出,而不只是被懲罰而已,所以在這裡的社勞人不需要旁人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甚至還會主動「發揮創意」,例如鋪設小石子美化花圃,或者改裝網具來清除生態水域水綿及過剩的水草,防止優養化造成水源汙染等,不只勞動做得勤快,也做得有樂趣。

李檢察長對於機構的管理方式及成效深感欽佩,感謝機構願意包容這些曾經犯錯的人,讓他們在自然環境中陶冶心性,並用自己的雙手回饋社會,免去了自由刑的弊端,堪稱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模範機構;同時也感謝承辦人李先生對社勞人的真誠對待,不僅幫助社勞人在對生活最小影響下抵銷刑期,也給社勞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真正彰顯社會勞動制度的意義,也使刑事司法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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