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橋斷裂釀6死 二審出庭承包商、監造商頻頻喊冤

(影音新聞)

【記者林周龍/蘇澳報導】2019年10月1日南方澳大橋斷裂釀成6外籍漁工死亡案,被告蘇澳港營運處工程科經理方碩堂及黃維力等人,不服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提出上訴,高院今(6)日開庭審理,被告為頻頻自己喊冤,指一審判決不公,希望法律還他們清白。

震驚社會各界南方澳大橋坍塌案,宜蘭地院於2024年5月8日宣判,承包商林群峰、工地主任吳阿乾、協力廠商邊曉耕及監造商陳國雄等4人,均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其中林群峰是公司負責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主要在現場施工及監工的吳阿乾、邊曉耕及陳國雄則各處2年。前蘇澳港營運處工程科經理方碩堂及黃維力,被訴過失致人於死部分均判無罪,過失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宜蘭地院認定,林群峰、吳阿乾、邊曉耕及陳國雄等4人,負有按圖承造義務、應做好防水措施,卻疏於注意而未按圖施工及監督,導致實際施作的吊索端錨系統無法與錨頭密接,橋面板接合縫隙處也僅以樹脂類填縫膠充填,未施作墊片防水,經風吹日曬雨淋後橋梁結構劣化嚴重,才會造成支撐力不足坍塌。

林群峰、吳阿乾、邊曉耕及陳國雄今出庭皆強調自己有按圖施工,吳阿乾強調自己只是工地主任,工程進行時以施工圖核對施工事項,皆按照程序,他覺得很冤枉。陳國雄主張並無過失,未按圖施工非事實,且該案施工圖不見,檢察官卻用竣工圖比對,實際上是竣工圖有問題。

南方澳大橋斷裂坍塌,造成6名外籍漁工罹難,另有12人受傷,重建工程斥資近10億元、歷時2年5個月,2022年12月18日重新開放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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