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山村林姓村長候選人涉賄選遭起訴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張鳳清指揮宜蘭縣調查站及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偵辦宜蘭縣冬山鄉冬山村村長候選人林○○賄選案,已於昨(20)日偵查終結,對林○○提起公訴,說明如下:

一、起訴要旨:宜蘭縣冬山鄉冬山村村長候選人林○○為求順利當選,竟基於行賄之犯意,於111年9月上旬期間,前往黃姓等5位選民住處,分別交付選舉傳單及柚子禮盒1盒(市價新臺幣390元),以此方式尋求選民支持。案經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宜蘭縣調查站、羅東分局發動搜索、扣得林○○選舉文宣、照片、送禮名單等證物,認定相關選民證詞與林○○供述情節相符,故林○○藉致贈柚子禮盒而請託選民支持參選行為,涉有投票行賄罪嫌堪可認定。

二、起訴法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

三、求刑意見:林○○經訊問後,已自白確曾交付選舉文宣及柚子禮盒,並向選民表示請託支持之事,檢察官請法院審酌被告已經坦承犯行,依法減輕其刑。

四、政治清明攸關國家未來,本署將全力與各司法警察機關維護選舉公正性與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尤其選舉投票日將至,地檢署呼籲各候選人、助選人及樁腳,務必乾淨參選,若有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法令,必將積極查處,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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