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停職,縣政府派三星鄉公所主任秘書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

(宜蘭大新聞中心/三星報導)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停職,宜蘭縣政府今(8)日接獲宜蘭地方法院115年5月5日宜院偉刑乾112訴262字第007054號檢送文件表所送112年度訴字第262號判決,即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判決之日4月21日起停止其三星鄉長職務。同時為利三星鄉鄉務推動,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三星鄉公所主任秘書江淳銘代理三星鄉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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