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文化創意園區文創進駐空間 即日起開放申請!

(記者邱玉君/五結報導)「歡迎文創產業優秀夥伴相邀來進駐!」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示,為提供創作舞台及建立工藝育成資源平台,特別於宜蘭中興文化創意園區興工一、二場兩棟建物中,規劃「前店後廠」的創作展示空間,進駐業者可透過創意商店、特色工作室、DIY體驗課程等方式展現作品並與遊客互動,拉近藝術創作與消費者的距離,另再透過育成孵育的相關課程提升自我能力、掌握市場脈動,除了提升宜蘭文創產業效益,同時也期盼吸引更多創意人才到宜蘭發展。
有別於國內各大園區經營模式,中興文創園區除了舉辦節慶、影視、市集等各類精彩活動,也因應歷史建物修復進度分階段開放營運空間,而在文創產業上更特別著力於「育成孵化」、「產業扶持」、「生活體驗」之各階段規劃,將文創產業從人才培育、產品研發及市場需求做緊密性串連。為了邀集更多優秀業者進駐園區,今年特別在宜蘭、台北共舉辦三場進駐甄選說明會,針對甄選方式、租金與空間配置規劃作詳細說明,業者也能直接詢問提案申請書等相關問題。
第一場說明會昨(15)日在中興文創園區興創館展開,共有二十多間業者報名參加、十分熱絡!接著將於7月24日宜蘭美術館、7月30日台北鬧空間舉行第二、三場說明會,歡迎已立案之文化創意業者,並以產品設計、設計品牌、創意生活等創作者或設計師原創品牌、生活風格通路等具商品或體驗活動銷售類型等業者踴躍報名,相關詳情可上宜蘭中興文創園區官方網站 (https://chccp.e-land.gov.tw/)查詢,或電話洽詢02-27551178#222古先生。
※說明會資訊※
👉 說明會報名: https://reurl.cc/QdADv2
👉 說明會場次:
1.宜蘭場:7/15(三)14:00-16:00 宜蘭中興文化創意園區 興創館(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8號)
2.宜蘭場:7/24(五)14:00-16:00 宜蘭美術館-花轟小姐甜寓所 X 聽見咖啡(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三段1號)
3.台北場:7/30(四)14:00-16:00 鬧空間(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58號3F)
※徵選辦法※
名稱: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第二期「文創產業育成進駐計畫」徵選辦法。
貳、辦理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參、目標產業:
本進駐徵選計畫主要業種為已立案之文化創意業者,並以產品設計、設計品
牌、創意生活等創作者或設計師原創品牌、生活風格通路等具商品或體驗活
動銷售類型者為主要對象,以展現本園區之文創特色。
肆、計畫地點: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以下簡稱本園區)。
伍、進駐空間:
一、以興工場為育成計畫進駐空間。(詳場館平面配置圖)
二、申請者限最多申請1個空間,請於申請書中註明欲申請之坪數 (入選後將依評選分數及空間需求等調配進駐空間)。
三、空間坪數表
興工一場 | 興工二場 | ||
區位 | 坪數 | 區位 | 坪數 |
A1 | 15坪/水槽1座 | B1 | 10坪/水槽1座 |
A2 | 20坪/水槽1座 | B2 | 25坪/水槽1座 |
A3 | 20坪/水槽1座 | B3 | 25坪/水槽1座 |
A4 | 20坪/水槽1座 | B4 | 25坪/水槽1座 |
A5 | 20坪/水槽1座 | B5 | 25坪/水槽1座 |
A6 | 20坪/水槽1座 | B6 | 25坪/水槽1座 |
A7 | 10坪/水槽1座 | A2、A5已保留予前一年度績優廠商利希亞、未來氏延駐。 | |
A8 | 15坪/水槽1座 | ||
A9 | 10坪/水槽1座 |
陸、進駐資格
凡符合本進駐徵選計畫「參、目標產業」資格,且已完成立案之工作坊或公 司、團體等皆可申請(尚未立案,但希望參加甄選者,請主動提供立案申請進度,在正式進駐前完成立案即可)。
*進駐者需能配合園區開放時間駐點營運,並至少符合「文創商品銷售」或「創作工坊營運」其中一項,或結合前兩項以「前店後廠」型態複合經營者。如為兩個以上單位共同進駐,需推派其一代表為主要申請人。
徵選作業期程:
- 109年7月─109年8月:受理收件及辦理審查
- 109年8月31日:公告入選進駐單位(預訂)
- 109年9月1日—109年10月1日:辦理進駐簽約、空間調整佈置、籌備與進場及啟動營運
捌、徵選辦法:
一、請備齊「第二期文創產業育成進駐計畫提案申請書」,相關申請表單請至以下官網下載
(一)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局務公告http://www.ilccb.gov.tw/ch/services.php
(二)中興文化創意園區/最新消息
(三)「第二期文創產業育成進駐計畫提案申請書」各申請表單:
1.進駐申請表【附表一】
2.營運計畫書【附表二】
(1) 附件1:商品介紹表
(2) 附件2:空間經營之商業模式及佈置示意圖
3.進駐申請切結書【附表三】
4.個資提供同意書【附表四】
二、將1-2項表單及品牌Logo、互動體驗內容、代表商品/至少10件、進駐空間佈置規劃之圖片配以文字說明)等資料, 彙製成簡報型式,以紙本印製10份。
三、提供上述資料之電子檔光碟1片:光碟內容含
(一)1-2項表單word檔
(二)品牌Logo、互動體驗內容、代表商品/至少10件、進駐空間佈置規劃等圖檔,(須為300dpi以上之jpg格式)。(請於光碟封面上標註申請單位名稱)
四、郵寄:
(一)簡報資料以A4紙張(字體請以14號字體以上),裝訂1式10份
(二)個資提供同意書1式1份
(三)進駐申請切結書1式1份
(四)電子檔光碟1片
(五)以掛號郵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155號3F 福福好創意有限公司」(信封請註明 第二期文創產業育成進駐計畫提案申請書)」
玖、徵選審查
一、徵選程序
(一)初選(書面審查)
1.檢核申請資料是否完整填寫、光碟內容是否完整,並核對申請者之基本資料;資料不全者,經通知卻未於通知補正期限前補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2.另行公告入決選單位及決選會議日期。
(二)決選會議
- 經公告入決選之單位需準備10分鐘以內之簡報。
- 評選項目及權重:
項目 | 內容說明 | 比重 |
營運計畫 | u 營運內容是否符合園區特色與理念 u 營運發展策略及可行性 u 營運內容是否對應市場需求 u 主要商業獲利模式 | 40% |
進駐空間設計構想 | u 進駐空間及門面裝修、設計圖、裝修計畫 u 文資建物內噪音、粉塵、氣味防治因應計劃 | 30% |
創新能量與競爭力 | u 團隊成員學經歷及獲獎等實績 u 團隊執行能力 u 行銷或跨域合作等發展計畫 | 20% |
園區連結 | u 園區回饋(如限定活動、限量商品回饋等) u 園區連結(如主題商品開發等) | 10% |
二、文創產業育成進駐徵選流程示意圖
拾、進駐準備
一、經公告入選之單位,經機關函文通知可進場佈置裝修之10日內或於規定期限內未完成進駐準備並達能營運之程度者,視同放棄進駐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二、進駐場所僅為提供進駐者創作與營運測試之空間,不得登記為公司、工作坊、企業等之所在地。
拾壹、進駐費用:
進駐費用 | 一、租金: (一) 進駐入選者,進駐租金提供育成優惠,以每月每單位3,000元含水電費計算 (每單位以10坪計)。 (二) 進駐租金以年繳方式繳納,第一年之進駐租金需於辦理通知簽約日起5日內完成匯款至主辦機關指定帳戶。 二、 保證金: (一) 每單位以10,000元計算(每單位以10坪計),需於進駐簽約時以現金一次繳納完成。 (二) 離駐時無任何違規事項,經雙方點交無誤,將無息歸還保證金。 三、園區為公用網路,進駐單位評估需求得自行向電信公司申請網路安裝,衍生之各項費用需自行負擔,但不得損壞或私接園區既有設備,經發現立即拆除並需賠償相關損失。 四、有關進駐空間佈置、安裝及使用、開館等相關營運規範,詳如後附件。 | ||||
空間 項目 | 入選進駐優惠價 (每單位以10坪計) | 水電費 | 備註 | ||
月租金 | 3,000/單位/月 | 含於月租費 | *不足10坪者(5-9坪內)以1500元/月/計 | ||
保證金 | 10,000/單位/年 | 不足10坪者(5-9坪內)以5,000元/年/計 |
拾貳、進駐期間與考核辦法
一、進駐期程
- 進駐簽約時一併繳交進駐保證金。
- 進駐期程:1年。
二、進駐考核:預訂每年辦理至少2次,依實際情形調整。
進駐期間由本園區訂定相關指標進行考評,相關執行細則將於後續進駐完成,進行考核時再行公布。
拾參、離駐規定
- 進駐已達契約訂定之進駐期滿前5日,應完成進駐物資撤場及進駐空間清潔並點交返還機關,經機關驗收通過後,始得申請退還保證金。
- 進駐期未滿自願提前離駐者,須提前三個月函文告知預計離駐之時間並提出離駐作業期程,未提出者,扣留保證金,並處以罰金新臺幣3,000元。
- 遷離者須於離駐日期前將進駐空間復原、清潔,並返還借用之設備、器具或物品;借用之各項設備、器具或物品經檢查有汙損、毀壞或遺失,依機關規定辦理相關賠償,將於保證金中扣除,不足者需補繳至賠償金額。
拾肆、園區場館使用規定
- 進駐單位應確實遵守「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各項規定,重大違規者將取消進駐資格。
- 共同維護週遭環境與共同使用空間清潔、整潔及安全。
- 於進駐就序後,需提供介紹文案(約300字)與空間佈置照片3張供園區官網或文宣資料運用。
- 進駐期間內需依提案修正後之營運計畫確實執行。
- 於進駐期間可將個人創作作品依園區規劃之空間佈置展售。
拾伍、園區公共空間使用規定
- 非屬育成計畫訂定之場所,進駐者欲於其室、內外任何場所辦理展、演、市集……等對外開放之活動,須依「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辦法」辦理申請使用及依相關付費、使用規定辦理。
- 園區營運時間為上午10:00至18:00,每週三休園;進駐者需依規定配合園區整體運作,遇特殊情形需依園區公告為凖。
拾陸、商品販售
- 本育成空間係以文創產業育成扶植,鼓勵開發、創作為主要目的,進駐者對外販售之商品項目須為台灣原創之作(產)品,若經查明販售之作(產)品、商品為批發販售者,一律依規定立即下架,情節嚴重者將取消進駐資格。
- 商品販售須依稅務機關規定開立發票或收據(具免稅證明者以開立收據為主)。
- 商品販售為個人行為,如有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規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相關申請表下載網址: https://reurl.cc/xZrVVe
※聯絡窗口 福福好創意有限公司 古先生02-2755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