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無黨籍員山鄉深溝村長謝易達,年底轉戰鄉民代表,卻涉嫌以每票1500元現金紅包,由馮姓樁腳帶領拜票行賄。宜蘭檢方偵訊後,認兩人違反選罷法嫌疑重大,將謝男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馮男10萬交保。
宜蘭地檢署葉怡材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宜蘭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偵辦員山鄉謝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現金賄選之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於昨(20)日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4處所,傳訊通知共計6名相關人士到案。
經檢察官葉怡材、主任檢察官黃冠中漏夜訊問後,認其中被告謝易達及馮姓樁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諭令謝易達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地院今天上午裁定羈押禁見、馮某交保新臺幣10萬元。
宜蘭地檢署呼籲,賄選不限於現金,發送物資、走路工、招待旅遊或餐宴、贈送禮品禮券、代繳費用、免費接送或提供勞務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構成犯罪。對於任何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破壞選舉公平之不法行為,本署必將深入追查、嚴查速辦;民眾亦應堅守「不買票、不賣票、不接受賄選」原則,若發現賄選情事,請勇敢提出檢舉,共同捍衛民主價值。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請按4)或掃描「檢舉賄選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達新臺幣2000萬元,本署對於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