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山鄉大進村長候選人陳明陽涉及賄選 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冬山鄉大進村長無黨籍參選人陳明陽涉嫌假借發放物資名義,挨家挨戶送出蓬萊米、麵條、罐頭,連爆米花、飲料的民生物品,且持續發送長達約1個月,宜蘭地檢署昨(12)日指揮警調搜索2處、傳訊9人,查扣大批物資,經漏夜偵訊,檢方認為無羅押必要,諭令陳男5萬元交保。

 

冬山鄉大進村長候選人陳明陽,為爭取村長選舉勝出,涉嫌以關懷鄉親、發放生活物資為由,逐戶登門贈送蓬萊米、麵條、罐頭、爆米花及飲料等民生用品,送禮行動持續約1個月,究竟發出多少物資、涉及多少選民,目前檢警仍在清查釐清。

 

宜蘭地檢署指出,肅貪執行小組檢察官曾尚琳指揮宜蘭縣刑警大隊、羅東警分局、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及台北市士林警分局,昨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多路搜索2處所,並通知9名相關人士到案說明,當場查扣蓬萊米、麵條、罐頭、爆米花及飲料等證物。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定陳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但審酌尚無羈押必要,諭令以5萬元交保,後續將持續追查物資流向,以及是否涉及以贈送物品換取選票。

 

宜蘭地檢署強調,選舉賄選不一定是「現金買票」,白米、罐頭等民生物資也可能成為賄選工具,只要與選民投票意向掛鉤,就可能觸法。包括招待餐宴、旅遊、贈送禮券、代繳費用,甚至免費接送等,都可能構成犯罪。

 

檢方重申,公平選舉不容金錢及利益介入,對任何企圖左右選民投票意向的不法行為,必定深入追查、嚴查速辦,呼籲民眾勇於檢舉賄選,24小時專線0800-024-099轉4,檢舉獎金最高可達2000萬元。

閱讀更多

相關文章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