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大新聞中心/礁溪報導)宜蘭地檢署掃黑暨重大案件執行小組黃明正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礁溪分局偵辦蔡姓男子於參選登記截止日前,疑似因支持特定候選人,前往擬參選鄉民代表及村長之參選人數人住處進行恫嚇並示意退選及令撤下競選看板案件,於今(8)日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拘提涉案蔡姓男子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蔡姓男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第1項第1款之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等罪嫌疑重大,諭令交保10萬元,並禁止其再與被害人及證人接觸。
為宣示政府淨化選風、維護民主價值的決心,地檢署前已邀集轄內警、調、政風、移民等機關,召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工作聯合座談會」,全面啟動查賄制暴機制。王柏敦檢察長強調,「嚴查賄選、防止暴力」為本屆選舉查察工作重要目標。黑道幫派如企圖以暴力、恐嚇或脅迫手段介入選舉、破壞造勢活動,或干擾特定候選人、選民之行為,地檢署將秉持「零容忍」態度,一律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姑息挑戰公權力之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