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重機車加裝爆閃燈 民眾誤以為警車逆向違規肇事

【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羅東鎮昨晚發生2輛機車相撞車交通事故,張姓男子騎乘黃牌重機逆向行經中正路與公正街口時,與直行普通重機相撞,造成2人倒地受傷,由於肇事重機裝設「爆閃燈」,民眾誤認「警機車」違規撞人,羅東分局今(3)日特別澄清說明,張男為民間協勤志工非警察,已針對逆向及擅自變更燈光依法開罰,並召回驗車。
這起事故發生於2日晚間8時許,當時羅東鎮中正街「勉民堂」武廟,為主神關聖帝君舉辦遶境活動,廟方委託民間團體「台灣警安協會」協助交通疏導,張男為該協會志工,廟會遶境活動開始,張男騎乘黃牌大型重機載著游姓乘客,沿中正路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駛,於無號誌路口撞上沿公正街西往東直行的盧姓普通重機騎士。

事故造成游姓乘客右腳踝受傷,盧姓騎士則左手掌、左臀及左膝擦挫傷,所幸均無大礙。交通衛教發生後,警方派員到場處理,並對雙方機車駕駛進行酒測,酒測結果均無酒精反應,詳細肇事責任正由警方調查釐清中。
針對重機違規加裝爆閃燈引發「警車違規撞人」,羅東分局澄清該車非警用機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項2款「擅自變更原有設備致影響行車安全」開單舉發,並由監理機關召回驗車,同時針對逆向違規開罰,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禮讓並遵守交通規則,切勿搶快或違法改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