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周龍/冬山報導】25歲水泥工簡維平,因不滿邱姓債主頻頻催討25萬元債務,2024年4月27日竟以還債為由,約對方到冬山架橋下見面,談判過程中簡某突然掏出藍波刀往邱男胸、頸、腹部等部位揮砍,導致邱男受有44處傷勢,簡男殺人後還將屍體藏匿到被害人座車後座,駕車到隱蔽處藏屍,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一審判處14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今(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宜據了解,簡男自2024年起陸續向邱男借錢,一共積欠25萬元債務,他不滿邱男頻頻催討,去年4月7日以還錢為由,約邱到宜蘭縣冬山鄉高架橋下方空地見面,雙方各自駕駛小客車抵達目的地,簡男將平常放在車上的藍波刀帶下車,隨後進入邱男車輛的副駕駛座與他商討債務,不料兩人談判破局,簡男持刀朝邱男胸部、頸部、腹部、背部及臀部多處揮砍,造成邱男受有44處穿刺、揮砍傷勢,最後因多重銳器傷,傷及心臟及右肺導致出血性休克當場死亡。

犯案後,簡男冷靜地將遺體拖到後座,將邱男的車開到一旁暗處藏放,並帶走邱男的手機、行車紀錄器,開自己的車逃離現場,沿途將邱男的手機丟到排水溝棄屍後座滅證 隔日簡男一大早開車回到案發現場,戴上手套拆掉邱男的車牌,事成之後再把手套丟棄於現場旁草叢,試圖規避查緝。邱男的妻子遲遲等不到丈夫回家,心急求助警方,員警4月9日在高架橋下的空地發現邱男的車輛,赫然發現邱男慘死在後座,脖子與身體幾近斷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