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安農溪遊客泛舟溺斃案 業者業務過失罪被判8個月

【記者林周龍/三星報導】三星鄉安農溪去年6月發生泛舟艇翻覆造成遊客陳女溺斃,業者冬山鄉民代表李木田,游美良夫婦,未依規定配置救生圈及隨行救生艇,且事發一年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李,游夫婦依業務過失罪各判處8月徒刑。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游女與李男共同經營安農溪泛舟商號,去年6月8日下午1時許,在三星鄉安農溪舉辦泛舟活動,共有30餘名遊客分乘5艘泛舟艇出發,岸上並配置救生人員,59歲陳女等8人共乘由教練操舟的第2艘泛舟艇由上沈出發。
游女與李男未依規定安排隨行救生艇,並在每艘泛舟艇備置2只救生圈,這艘泛舟艇行至三星路6段附近流域時,水流甚急,橡皮艇碰撞漢中岩石,造成右前側破裂,教練雖指示遊客往中央靠攏,但仍因碰撞岸壁而翻覆,7名遊客陸續被救起,其中5名受傷。
判決書中指出,陳女因現場沒有隨行救生艇,且泛舟艇未放置救生圈無法即時獲救,漂流約1.7公里後被岸上救生人員救起,陳女因溺水停止心跳,救生人員立即實施心肺復甦術,經送醫急救仍於當天下午窒息死亡,全案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女的死亡與被告的過失具相當因果關係,兼衡被告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的犯後態度等情狀,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游女與李男各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