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民宿經營及管制事項公告.提升觀光住宿品質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近年民宿業者為吸引遊客入住,提供卡拉OK設備及烤肉用具供住客使用,連棟式建物民宿因與鄰棟建物共壁,屢因夜間使用卡拉OK、烤肉及大聲喧嘩,造成鄰近住戶困擾,影響居住環境安寧及安全,為兼顧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避免民宿擾鄰,縣府首先從申請的源頭進行管理,於110年1月20日公告宜蘭縣民宿經營及管制事項。
管制事項:明定一般住宅、農舍、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內之民宿,每日夜間10點後至翌日上午8點,禁止使用卡拉OK或烤肉及喧嘩,並於住宿須知內載明;另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民宿,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應為社區管理委員會開會所列之會議紀錄;無社區管理委員會者,檢附該排連棟建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經實行一段時間後,為針對吵鬧強制作為、煙火施放管制及申請條件予以加嚴管制,宜蘭縣政府再修正「民宿經營及管制事項公告」,並自即日起發布實施,針對民宿夜間噪音及煙火施放行為加強管理與裁罰規定,同時增加連棟建物申請民宿,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相關規定。
本次公告修正內容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10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並於會後15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二、連棟建物民宿於核發登記證時,倘有設置卡拉OK者,應加裝卡拉OK斷電裝置並確認正常運作,夜間10點過後強制將卡拉OK設備斷電。
三、民宿於每日晚間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期間,不得施施放行走類、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摔炮類及其他類會產生爆炸音或笛音等,足以妨礙安寧之爆炸煙火。如有違反情形,經查證屬實,民宿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四、民宿業者若因施放爆竹煙火、喧嘩、烤肉、使用卡拉OK行為,經宜蘭縣政府確認裁罰確定者,並要求民宿負責人到府參加輔導訓練,以強化其經營管理及法規認知。
工商旅遊處表示,民宿噪音吵鬧問題長期以來為地方居民關切事項,雖於108年及110年已訂有相關管制事項公告,並明列罰則及廢止登記證機制,惟近來民宿住客施放煙火擾鄰情形增加,因此本次修正公告特別將煙火施放行為納入管制。
另外,卡拉OK仍為民宿擾鄰的主要來源,本次修正加強卡拉OK管制措施,規定連棟建物民宿於核發登記證時,倘有設置卡拉OK者,應加裝卡拉OK斷電裝置並確認正常運作,夜間10點過後強制將卡拉OK設備斷電。另為落實連棟式建物民宿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機制,也規定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10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並於會後15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對於擾鄰民宿也規定輔導訓練,以有效降低民宿噪音干擾,維護居民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