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嫌詐獎金及違法查個資 檢察官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宜蘭分局某派出所張姓警員辦理通緝犯投案,涉嫌偽造文書申報獎勵獎金,由於申請次數頻繁引起政風單位關注,警政署政風室昨天會同縣警局展開搜索,訊後將全案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進一步追查發現該警員以「小電腦」違法幫民眾查尋特定對象個資,疑有金錢對價等涉貪詐欺,昨晚依違反偽造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宜蘭警分局後碣單位發現,轄區某派出所張姓警員(46歲)勤務不正常,在外交往複雜,常違紀被紀申誡,更發現他從113年起經常以查獲通緝犯等理由,申報嘉獎或請領獎金,次數過於頻繁,引起政風單位注意,分局更下令限制他使用電腦查詢的權限。
去年11月張姓員警又以自己策動通緝犯投案,卻在獎懲申請資料蓋了同事的章,把嘉獎報給同事,分局督察組發現偽造文書,警方自清自檢主動向上陳報警政署調查,警政署為鼓勵員警查緝通緝犯,依情節輕重各有不同績效獎勵,包括策動通知對方投案或警員主動查緝逮人等,專案期間抓到通緝犯,除了嘉獎等獎勵,更有獎金,張姓警員不但自己請領多次獎勵及獎金,還偽造獎勵給同事。
警政署政風室與縣警察督察科人員,昨天展開搜索訊後認為張姓員警涉案重大,將全案移送地檢,檢察官追查發現張姓警員不但在外交往複雜,還疑似充當民眾「搜尋引擎」,並非公務所需,卻違法進入警用系統電腦查尋特定對象的個人資料,由於該警員辦公室電腦已經被限鎖部分權限,不排除他透過警用「小電腦」,使用公務帳號登入,再將違法取得的個資交付他人,交換利益,恐涉及貪汙或刑法詐欺罪,昨晚依違反偽造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