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宜蘭地檢召開聯繫平臺會議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為落實「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之國家政策目標,並因應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統合宜蘭地區執法能量及行政資源,宜蘭地檢署昨(19)日上午召開「114年度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會議」。

會議由檢察長王以文主持,邀集聯繫平臺成員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宜蘭縣調查站、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查緝隊、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及政風處等主管和窗口人員,以及本署主任檢察官周懿君暨相關同仁出席與會,共同研商強力打擊不法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嚴防不肖公務人員、民代、公職候選人或幫派人士藉機貪瀆索賄、勾結黑金牟利、勒索財物、暴力恐嚇或非法障礙,聯合守護宜蘭綠產業健全發展。
本次會議先由地檢署秘書單位說明過去一年多來聯繫平臺合作成果,續由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縣調查站、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報告各機關業務現況,末由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董志剛分署長進行河川小水力發電業務專題報告。

地檢署王檢察長指出,為防制不法外力介入綠能發展,協力維護綠能建設,各聯繫平臺成員應積極蒐報、查訪產業申設程序或營運過程之不法情資,並即時通報本署;此外,近年常有詐騙集團假藉綠能產業投資名義,誘騙民眾投入高額資金,破壞綠能產業信譽,亦應嚴加查緝,遏止不法,確保綠能產業健全發展,促進乾淨家園永續發展。
王檢察長強調,因妨害綠能犯罪型態常有公務人員涉貪,如有公部門或國營事業人員檢舉、揭弊此類案件,適用已施行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規定,嚴格保密檢舉人身分及保障其權益;若是業者或民眾主動檢舉,本署及聯繫平臺成員絕對保密檢舉人身分,因而查獲貪瀆犯罪者,檢舉人最高可得新台幣1千萬元獎金;因而查獲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可得500萬元獎金,呼籲業者與民眾遇有妨害綠能不法、賄選或貪瀆案件,勇於提出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