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蘇澳地區防洪韌性.蘇澳溪分洪工程基本設計現地審查

(記者林周龍蘇澳報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12)日於宜蘭縣蘇澳鎮召開「蘇澳溪分洪工程」基本設計現勘暨審議會議。由工程會主委陳金德率領委員會審查團隊,與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宜蘭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共同就分洪道工程設計內容進行全面檢視,會議確認本案基本設計成果符合行政院核定計畫之目標與效益,將持續朝118年12月如期完工的目標邁進。

蘇澳地區因地勢低窪,過往多次遭受豪雨淹水威脅。行政院已於114年11月核定「蘇澳溪分洪計畫」第一次修正,將計畫總經費調整為75億6,800萬元,全數由中央公務預算支應,並延長期程至118年,以強化蘇澳地區的整體排水與防洪能力。此次基本設計審查主體工程—分洪道統包工程經費約68.7億元,是本計畫的核心工程項目。

蘇澳溪分洪工程採取80%分洪比、分洪量約690 CMS之設計標準,可在重現期200年之豪雨條件下維持主流堤防不溢淹,同時降低主流水位,改善下游雨水下水道外水位偏高問題,進而減輕蘇澳市區長期以來的內水淹水風險。此外,分洪工程亦可排除上游泥砂、減緩中下游河道淤積,有助維持蘇澳港航道安全並補注內埤海岸流失砂源。

陳金德表示,除了蘇澳溪分洪道工程,他上午也前往新城溪沿岸,瞭解蘇澳地區災後水利設施的復建規劃,並請宜蘭縣政府儘速針對新城溪水環境、港口大排、新馬抽水站、市區排水系統及阿里史溪抽水站等提出改善計劃,分別提報至內政部及經濟部,納入「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會中,專家學者對攔河堰與分洪堰配置、分洪隧道(約2.36公里)水力設計、出水口段相關環境介面等議題逐一審視;並請縣府與水利署持續注意地質條件、施工交通維持、用地取得等可能影響期程之關鍵因素,妥為規劃工程界面管理與風險控管。

李副主委特別提醒,本計畫曾因材料價格上升、工程內容調整等因素提出修正,未來主管機關在推動後續細部設計與施工階段時,應更審慎評估地質、跨機關協調、民眾溝通及土方調度等風險項目,建構完善之因應策略,確保工程能如期如質完成。

工程會強調,蘇澳溪分洪工程完工後,除可大幅提升蘇澳地區防洪韌性與排水效能外,亦將降低蘇澳港淤積情形,強化港區與市區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工程會將持續與經濟部、宜蘭縣政府及各相關單位密切合作,督促工程團隊落實計畫推動,讓蘇澳地區居民能享有更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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