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舊蘭陽⼤橋請命

(影音新聞)
(宜蘭大新聞中心/壯圍報導)宜蘭環保聯盟為舊蘭陽大橋免遭拆除命運,向相關單位陳情,希望保有具歷史價值的舊橋,鐵道局、壯圍鄉長沈清山、縣議員謝燦輝、黃建勇、環保聯盟宜蘭分會理事長孫博萮等人,今(16)日上午10時到蘭陽溪左岸蘭陽大橋上游越堤路會勘;環保聯盟指出,舊有建造物無符合現代法規是很正常,若是這種惡例⼀開,全台灣各種古早建築(尤其是橋樑)都有危險。
聯盟理事長孫博萮強調,根據《⽂資法》第 26 條針對⽂化資產保存時無受都市計畫、建築公安法規 ê 限制,其相關規範由⽂化部與內政部共同定之,今⽂資建築(橋樑)無符合《⽔利法》部分,嘛應該由⽂化部、⽔利署、交通部共同來協商,落實第 27 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災害應變處理辦法》對事後搶救、擴及事前加固防免,應該由⾏政院出⾯來召開相關會議,探討如何予⽂資保護 kah 區域防災通好共榮共存。
孫博萮還說,「還地於河」 (Room for the River)是⽬前上新的世界趨勢,應該參考尼德蘭等國家,如何將原底做⽥ kah 住宅的洪泛平原還予河川,回復洪泛平原原底 ê 蓄洪功能,毋是透過⼀直靠共駁岸、橋樑加懸來⾯對⽔患,以「莫改建蘭陽⼤橋」來做原則,冗早來檢討蘭陽溪第治理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