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合作偵破網路社群平臺連環恐嚇案 犯嫌起訴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林永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偵辦被告張○○於民國113年11月間,暱稱「荒○啓」,透過臉書社群平臺,連續對24位日本政治人士、團體留言「我在你的車上安放了炸彈,我會引爆它並殺死你」、「我會去你家開槍射殺你」、「我會去你家放火把你燒死」等恐嚇內容,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該案經臉書公司(Meta)、日本警方通報後,由刑事警察局展開調查,並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深入清查日籍受害對象、分析涉案 IP 網路服務申裝地等相關事證,持搜索票執行搜索後破獲,並扣得作案手機1支。

檢察官審酌被告張○○利用網際網路匿名跨境連環犯罪,共對24位日本政治人士、團體留言恐嚇,計犯24次恐嚇危害安全罪,引起日本警方高度重視,影響我國國際形象,爰對被告張○○具體求處各次犯行均判處有期徒刑2月以上,並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以上,以資懲儆。

地檢署呼籲網路空間雖具匿名特性,惟非法外之地,網路違法行為皆可透過數位跡證追查源頭,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檢警將全力查緝各類網路犯罪,淨化網路環境,守護網路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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