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颱風釀災 申請減免稅捐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鳳凰颱風造成淹水等災情,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有因颱風造成災害,符合地方稅災害減免稅捐之各項標準時,請記得提出申請喔!財政稅務局並將依本縣災害應變中心資料,主動輔導颱風災損民眾申請減免有關稅捐。

財政稅務局說明如有發生災損要牢記三步驟:1、拍照存證:第一時間先拍照保存證據。2、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維修估價單、相片等)。3、申請減免:依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國稅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

如民眾車輛因鳳凰颱風泡水致車輛毀損,倘車輛無法再使用,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財政稅務局會據以辦理減免或退稅事宜;倘車輛一個月內可修復且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手續者,請於今(114)年12月10日前,檢附村里長或警察局或公所開立之災害證明文件及進出修理廠時間相關證明或發票,向財政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事宜。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受災民眾必須在災後30日內提出申請,民眾可多利用網路服務,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iltb.gov.tw/,首頁-專區服務-災害減免)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首頁-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均可向財政稅務局申請稅捐減免。

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總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800-232234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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