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兒上路 馬主須負疏失責任

(影音新聞)

(記者蕭夢麟/頭城報導)礁溪警分局今(13)日凌晨4時許接獲報案,在頭城鎮濱路00段00號前道路上有馬匹奔跑,本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前往處理。

經查為附近00馬社有一馬匹(邱姓飼主)自馬場竄出並由東往西橫越馬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對邱姓飼主製單舉發。

礁溪警分局提醒,如有飼養牲畜,應注意勿讓牲畜自行上路,如致生事故時,飼主須負相關刑事、行政及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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