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頂埔里長涉嫌賄選 檢方諭知5萬交保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有意爭取連任的頭城鎮頂埔里長宋來泉,遭人檢舉涉嫌招待里民北上觀賞知名舞台劇,還到高檔餐廳吃大餐,宜蘭地檢署6日指揮警調帶回27人,檢方偵訊後,認為宋涉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

 

現任頭城鎮頂埔里長宋來泉為爭取連任,請里民到台北欣賞舞台劇,再招待前往高檔餐廳大啖美食,在選舉敏感時刻,此舉等同加碼買票綁樁遭檢舉,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黃明正6日指揮縣調站、刑大及礁溪分局偵辦,傳喚涉案等27人到案說明。

 

經複訊,檢方認定宋男假借招待觀覽表演及餐會涉嫌賄選,觸犯選罷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依法諭知5萬元交保並將持續追查。

 

檢方呼籲,賄選不限於現金,舉凡招待旅遊、餐宴或看劇,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皆構成犯罪,對於各種形式介入選舉,檢方將秉持無死角與無上限態度積極偵辦。民眾可撥打專線檢舉不法,獎金最高2千萬且身分絕對保密,捍衛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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