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鯨豚遭騷擾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要求法制化完整規範

(影音新聞)

(記者洪方生/頭城報導)龜山島海域8月7、8日連續2天,民眾駕自用遊艇遇上鯨豚群不但未閃避,還快速追逐鯨豚群,使得鯨豚群驚慌四處逃竄,針對鯨豚受騷擾,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今(11)日發表聲明,要求政府立法法制,並做完整規範,以防止鯨豚再遭受傷害。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聲明指出,2020年8月7日及8月8日連續兩天在宜蘭龜山島附近海域,發生船隻快速衝入行進中的鯨群,造成鯨豚加速游離、改變原來行進方向,甚至下潛等明顯被干擾而產生的動物行為,並遭鄰船民眾拍攝檢舉一案,引發海洋保育主管機關關注,主管機關於8月9日也已透過新聞稿協助宜蘭縣政府及提供相關證據,向檢警單位釐清船隻行為是否涉及野保法之騷擾,對此該會予以肯定。

然而,由於今年政府推動「向海致敬」政策,發展親海活動之餘鼓勵更多民眾航向海洋,因此該會認為在此同時,身為海洋專責主管機關,除了向大眾進行親海活動宣導之外,更應分別針對「一般用海民眾」及「產業界第一線相關人員」加強對於海洋環境資源的監測管理、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育教育;以接近保育類海洋生物為例,在動力小艇執照授課與考照時,即應將「友善保育類海洋生物的接近方法」納入,如同考汽車駕照,除了基本的交通法規,也必須遵守禮讓行人等相關教育。

賞鯨活動應奠基於對鯨豚生態的最低衝擊,因此主管單位也應儘速召集相關人士討論「賞鯨」旅遊的權責與管理,明訂「賞鯨執照」的核發與相關規範,而非人人都能在未經過專業訓練下隨意接近鯨豚。

鑒於「賞鯨」產業在沒有法律配套的狀態下,二十餘年來造成的鯨豚生態衝擊,以及加強對大眾的教育宣導,本會曾於2018年協助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進行針對大眾版本的「臺灣海域友善賞鯨指南」,並接續於2019年協助與宜花東賞鯨業者進行訪談,並完成「臺灣海域賞鯨規範法制化可行性評估」一案。本會特別在結案報告中對鯨豚保育的主管機關海洋保育署提出結論與建議:

1⃣ 提出具體針對野保法中「騷擾」行為之描述與定義的建議。

2⃣ 加強產官學界溝通,長期以賞鯨產業管理落實「賞鯨規範」為目標,並訂立五年內三階段的工作目標。

3⃣ 建議未來海上賞鯨的生態旅遊,應透過核發合法賞鯨執照將賞鯨產業納入海保署管轄範疇,並優化現有產業之方式。

4⃣ 臺灣終究需要有專責單位做為推動觀賞海洋野生動物產業執照認證許可之機構。除儘速釐清核發執照之專責機構,並針對商業觀賞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業」之規模、結合長期生態調查及環境衝擊評估,逐項作完整的討論及溝通,參考國際案例透過許可證的核發,需要充分現有或未來的從業人員溝通,並進行相關單位跨部會的橫向討論釐清權責,依據專法訂定罰則,方有治本的可能。

該基金會表示,台灣的賞鯨活動發展已進行二十餘年,過去一直沒有法制化的規範,因此在推動賞鯨規範時,該會認同應充分與業者溝通、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分期進行;然本次事件可視為獨立於賞鯨規範評估的野生動物受騷擾之明顯案例,若主管機關不對此嚴正視聽,加強對海域使用者的海洋保育教育工作,並嚴正取締違法事件,則未來在討論賞鯨產業的法制化規範時,將更加困難。

因此針對本次事件,本會建議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的主管機關積極進行以下幾點工作:

1⃣ 教育海上遊憩行為船隻與海上野生動物的相處之道,不論任何載具在船上與鯨豚相遇,都應遵守的接近方式;尤其近年政府推行遊艇觀光,在動力小船和遊艇駕照的考試中加入與鯨豚遭遇時的守則亦為可參照之作法。

2⃣ 特別針對宜花東賞鯨熱點的船隻行為與鯨豚狀況進行積極監測,並透過向船東發放公文、出入關時協調海巡加強船隻之宣導、甚至針對船長強制召開海上航行時遇到保育類動物應有之互動方式之說明會等方式,確保駕駛船隻行為人之理解與溝通。

3⃣ 串連觀光局、東管處、航港局、海巡署、漁業署等賞鯨相關各部會進行「賞鯨」作為生態旅遊產業之討論,以「任何船隻或載具進行賞鯨行為應具有專業執照」為目標,方能妥善管理。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身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之主管機關,該會認為不論在本次事件中或日後遇到相關個案,均應扮演積極教育、監測及承擔管理的角色。若「向海致敬」目標是希望台灣成為真正的海洋國家,未來勢必要面對越來越多有能力獨立出海的船隻使用者!因此,更積極讓大眾了解與野生動物互動的態度、怎麼面對漁船和其他海上船隻等知識,方能真正轉身面向海洋、謙卑地與海中的朋友共榮共存。

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召集人孫博萮也呼籲宜蘭縣政府與相關主管機關,應正視遊艇及娛樂漁業等產業管理不足的現況,並針對嚴重違規樣態訂定更明確的罰則,以保育海洋生物資源兼顧觀光發展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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