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傷人找人頂替.蘇澳警抓著真兇

(影音新聞)

(宜蘭大新聞中心/蘇澳報導)蘇澳鎮太平路上月16日槍擊案涉案潘姓兇嫌,於案發後逃逸,並因畏罪居然找陳姓共犯+頂罪,經蘇澳警方察覺,火速將潘嫌拘提到案,並依刑法殺人未遂罪、頂替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潘姓及陳姓等2嫌移送宜蘭地檢察署偵辦,經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嫌均獲准。

蘇澳鎮太平路段上月16日深夜11點多,因口角糾紛發生一起槍擊案件,陳姓犯嫌(男25歲)開槍射擊做勢恐嚇,未料子彈貫穿附近一處民宅鐵門後,當場擊中站立於鐵門後方被害人腹部(經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陳嫌在17日凌晨3時許自行攜槍投案,警方當場查扣非制式短槍1枝及彈匣1個等證物,但經警方深入追查抽絲剝繭,並擴大調閱監視畫面交叉比對,發現開槍之人非陳嫌,經查知案發現場係另一名潘姓犯嫌(男36歲)在現場開槍後逃逸,因畏罪教唆陳嫌出面頂替,試圖躲避警方查緝。

蘇澳分局查得證據即火速偵辦,於上月25日持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核發之拘票,在宜蘭市宜興路某汽車旅館拘提潘嫌到案,並於潘嫌使用之自小客車內查獲非制式長槍1枝、彈匣1個、子彈14顆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等證物。另於蘇澳鎮中興路段拘提頂替同案共犯陳嫌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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