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款不繳,宜蘭分署查封土地、房屋 酒駕、毒者悔不當初現身說法

(記者張金源/宜蘭市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自今年3月15日起就因酒(毒)駕遭裁罰不繳納者進行專案執行,並配合其他12分署於今日展開同步執行。該專案自今年3月15日實施起至今,宜蘭分署已為國庫向轄區內991位酒(毒)駕義務人追回165萬餘元,除已扣押這些人的存款、薪資等債權外,並已對其中1位義務人辦理限制出境,且查封、拍賣這些人名下232筆土地及35筆房屋,如仍不繳,宜蘭分署表示未來不排除將拍賣這些不動產抵償欠款。

為彰顯宜蘭分署對於酒(毒)駕肇事氾濫所生社會問題及廣大用路人人身安全的重視,宜蘭分署於專案實施期間派出多隊人馬、兵分多路,由行政執行官親自率隊,前往該等酒(毒)駕者的住所地、可能所在地及財產所在地進行現場執行,展現強力執行作為。

現場查封不動產時,許多酒(毒)駕者嚇得馬上繳清或隨即辦理分期繳納,並向宜蘭分署表示以後不敢再酒(毒)駕了!其中位居宜蘭分署列管酒(毒)駕滯欠大戶第1名(全國排名第14名)的卓姓義務人,總滯納金額超過42萬元,經多次催繳仍不繳納,宜蘭分署已將其投保之保險金25萬6,173元扣押、收取,全數挹注國庫。另為落實法務部嚴正掃蕩酒(毒)駕的立場及政府「酒駕零容忍」的政策,宜蘭分署在此呼籲卓姓義務人應盡速向該分署報告財產狀況並繳納欠款,否則不排除對卓姓義務人採取更激烈的執行手段,例如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絕不寬貸!

於該專案執行過程中,多位酒(毒)駕者以自身為例現身說法,向宜蘭分署執行人員說明其對於酒駕或吸毒的懊悔,並希望藉此機會透過宜蘭分署向社會大眾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其中滯納金額全國第53名、宜蘭分署排名第4名的賴姓義務人,滯納金額為30萬5,100元,因吸毒現於基隆看守所服刑中,其向行政執行官表示是因為認識了壞朋友而接觸毒品,原本是因為腰受傷,希望藉吸毒緩解痛苦,沒想到就此上癮,長久吸食下來反應變得很遲鈍,非常後悔認識那位朋友,入獄前就與那位朋友沒有聯絡,出獄後也不會再連絡,呼籲社會大眾沒有接觸過毒品的人千萬不要接觸,曾接觸過毒品或酒駕的人就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另外,排名宜蘭分署第8名的林姓義務人,滯納金額為25萬1,477元,因酒駕而現於宜蘭監獄服刑中,其向行政執行官表示是與朋友下班後小酌因貪圖方便而酒駕被抓,且因以前駕車受傷又愛喝酒,遭醫生診斷出有肺積水的症狀,身體越來越差,對於因酒駕而入獄感到十分懊悔,並表示:「如果再讓我選擇一次,我不會喝酒開車。」

喝酒或吸毒後駕車除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政府已屢次宣導切勿酒(毒)駕,然酒(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仍層出不窮,宜蘭分署呼籲民眾不要挑戰政府防制酒駕的決心。因酒(毒)駕遭交通監理裁決機關裁處罰鍰,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如收受各執行分署或交通監理裁決機關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遭查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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