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亂用預備金 林姿妙指對手鋪天蓋地抹黑

(記者邱玉君/羅東報導)國民黨宜蘭縣長參選人羅東鎮長林姿妙,針對前羅東鎮代會副主席吳李龍今(8)日到宜蘭地檢署控告她亂用預備金一是,林姿妙指是抹黑;鎮公所也回應表示,一切均依法行政。

羅東鎮長林姿妙針對吳李龍的指控表示,她感謝鄉親對她的珍惜和疼惜,大家對她的肯定,她都記在心裡,她們有看民調,這表示鄉親非常討厭惡性的選風,而且中央的執政不好民心思變,鄉親有堅持的心,跟她一起來走,在這未來45天內一定會鋪天蓋地來給她栽贓抹黑移花接木,但是有信心要跟各位鄉親父老一起來打拚,拚出宜蘭的好生活。

羅東鎮民代表會主席何建東表示,第二預備金的動用辦法,災害預備金有災害預備金的動用相關辦法,那是不可能亂用;媒體問,身為監督單位,鎮公所有亂用嗎?何建東說,他是沒看到鎮長去動用到災害預備金,災害預備金一定有它的相關辦法,選舉到了不要用這種抺黑的手段。

何建東在強調,鎮公所不可能動用到災害預備金,他不知道吳李龍看到的資料從那裡來?媒體問,記吳李龍他們說是動用災害預備金;何建東說,他感覺這就是抺黑的手段,因為災害預備金有一定的相關辦法,縣政府也有主計單位在監督,不只是代表會而已,所以選舉到了不要用口水戰騙選民,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多做事才是最重要的。

他並說,尊重吳李龍他們,那是他們自己的作為,他認為對手候選人不夠強,需要動用到中央的力量,在宜蘭地方上毫無做為,沒有辦法讓選民有所感念。

對於前鎮代去地檢署按鈴控告,說她動用救命金是違法的,林姿妙回應表示,十二鄉鎮甚至縣政府第二預準金的動用都是一樣的,大家都知道第二預準金是補足預算的不足,災害準備金才是救命錢,所以之前我已經回覆過了,詳細的情形由鎮公所的團隊來回應。

羅東鎮公所表示,有關吳李龍先生按鈴指控鎮公所違法濫用第二預備金一事,鎮公所再次重申,鎮公所二備金相關支用皆依法行政,無任何違法情事,宜蘭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亦依循同法源辦理,請各界尊重行政官僚專業,勿再因年底五合一大選而針對鎮公所及鎮長進行刻意抹黑。

說明如下:

一、查第二預備金不為災害準備金,二備金之執行,宜蘭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皆依預算法第70條規定辦理;若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國內團體申請之計畫即為【亂花救命錢】,那本縣轄內宜蘭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等皆為違法濫用,相關人士為何獨指羅東鎮公所違法,此等指控已嚴重有因政治立場不同而偏頗之意圖。

二、鎮公所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國內團體之計畫,皆依「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執行要點」辦理審核,審核通過後據以補助,查前鎮長林聰賢於97、98年度亦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外鄉鎮計有53案,宜蘭縣政府107年第1季至第2季,亦以第二預備金受理核定補助計畫及活動,計有5千344萬8,000元在案(詳附件),次查全縣各機關皆以二備金補助國內不特定之團體,為何單指控羅東鎮公所圖利國內團體,此舉無非因政治因素而污名化各團體  ,鎮公所所重申,請各界勿因年底五合一大選,對行政機關進行各項鎮政業務抺黑及干擾。

三、查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於107年5月22日函宜蘭縣政府,有關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於104年至106度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分析動支事由及支用對象,宜蘭市、頭城鎮、礁溪鄉、員山鄉、五結鄉、三星鄉及羅東鎮均有補助國內團體案件,其中「宜蘭市」、「礁溪鄉」之動支數額達90%以上,按該室抽查結果,羅東鎮公所補助執行案件與本縣各公所皆依法辦理,又二備金補助各團體動支補助國內團體逾90%以上並無羅東鎮公所,是以,相關補助執行羅東鎮公所非為獨議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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