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中國中廢校造成社會意見分歧對立 林信華建議應先釐清爭議再凝聚共識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日前對五結興中國中的停辦提出可行性的專業評估,雖說是因應少子化並降低縣府財政壓力,無黨籍縣長參選人林信華認為,教育事業的改革確實應更謹慎與周延,此事已經造成宜蘭社會意見的分歧與對立,建議縣府先釐清以下兩點,再進一步凝聚共識為宜。

林信華建議縣府應先釐清:

1. 依據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合併停辦及轉型準則第四條「各校區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者,學校應提送自評報告及評估指標試…,優先評估混齡編班、混齡教學、將學校委託私人辦理或其他轉型方案,並依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以及第八條第一項「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由學校提報自評報告」,顯然興中國中不符合此條例,為何會是縣政府優先評估的對象?

2. 縣政府接下來必須組成專案評估小組,對此案進行評估。縣政府停辦興中國中的規劃方案中,主要以四個要件來進行:一、該鄉鎮市有2 所以上之國中。二、學校班級數為9 班以下。三、學生每年教育成本偏高,達25 萬元/年以上之學校。四、該校學區與鄰近學校距離不遠(5 公里內)。

但依據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合併停辦及轉型準則第六條「專案評估之項目如下:

一、學生數。

二、學區內學齡人口流失情形。

三、社區人口成長情形。

四、擬合併或停辦者,與同級公立學校之距離。

五、擬合併或停辦者,與鄰近學校間有無公共交通工具。

六、校齡。

七、擬合併者,合併後之學校是否需再增建教室及充實設備。

八、學校教室屋齡。

九、社區或部落文化傳承及經濟發展。

十、社區對學校之依賴程度。

十一、其他。」,在此情形下,專案評估小組屆時在進行評估時,到底要對縣府提出的要件進行評估,還是回到基本的法條上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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