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分局警備車違規停車 民眾質疑知法犯法

【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春節連假市區郊外車輛川流不息,警察為維護交通暢順,犧牲與家人團聚機會,站立在各交通要道執行交通勤務,其犧牲奉獻精神贏得民眾讚佩,羅東火車站前公正路與和平路口,今(22)日下午5時30分許,胡有民眾發現一輛警備車違規停放在紅線上,四週不見警察進行執行公務,此舉等於給民眾做最壞示範。
羅東火車站前的公正路與和平路口,今天下午有民眾發現一輛羅東分局所屬的警備車,停放在紅線上,車頂警示燈啟開,四週不見警察影子,民眾除質疑平時取締民眾違規停車的警察,竟然率先違規,給奉公守法的民眾做了最壞示範。

有民眾指出,日前台東縣發生,停放在路邊的警車,被一名酒醉男子偷開走連番肇事,此糗事鬧得載滿風雨,讓警察顏面掃地,今天停放在公正路興和路口的警備車無人看守,如果此事在羅東鎮重演,豈不笑掉民眾的大牙,有人認為如果警察在執行其他勤務,至少應將警備車頂警示燈啟開,才不會引起民眾質疑。
也有民眾提出不同看法,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公共事業機構之工程車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違規臨時停車及違規停車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