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建設處長李新泰酒駕遭拔官調參議

(記者邱玉君/宜蘭報導)縣府建設處長李新泰因昨(31)日傍晚酒駕與一轎車發生擦撞,酒測值超標,縣府第一時間表示,酒駕零容忍,已將李調非主管職,並行政懲處,處長一職由副處長吳朝琴代理。另因業務需要,原參議王建源調為計劃處長。

47歲的李新泰,成功大學統計系畢業,海洋大學漁業經濟系碩士,到縣府服務迄今,歷任所長、科長、秘書、勞工處、農業處及計畫處等3處的副處長,行政歷練豐富,去年7月調任縣府建設處長。

但他昨晚酒後駕車,在住家附近與轎車發生擦撞車禍,所幸人未受傷,因已向警方報案,經警方進行酒測,李新泰酒測值超標,酒駕事實明確;據了解,李勇於承擔責任,今天上午上班,就簽公文坦承酒駕事實,下午縣府緊急召開人評會議處。

縣府開完人評會後指出,李新泰因為酒駕,調為府內參議,並予以行政懲處,處長一職由副處長吳朝琴代理,原參議王建源調為計劃處長;李新泰說,因為依照規定,酒駕需要回報,事發後的上班日,他已立即簽公文回報此事,並自請處分,關於案情細節,他不願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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