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開始受理推薦申請

宜蘭以文化立縣,為表彰對地方文化之形塑與維護有特殊貢獻之個人或團體,特別設立「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該獎項為宜蘭藝文界最高榮譽獎項,每兩年舉辦一次,第十一屆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受理推薦申請。

宜蘭縣文化獎獎金高達20萬元,歷屆得獎人包括陳旺欉、邱阿塗、陳忠藏、秘克琳神父、莊進才、邱水金、王攀元、黃春明、張月娥、李英茂、吳敏顯、陳進傳等人,文化紀念獎歷屆得獎包括賴西安(李潼)、黃恆男、楊乾鐘、吳貴英(宜蘭英)、李榮春、周澄等人。歡迎社會各界推薦賢達與團體參加遴選,宜蘭縣政府將邀請聲譽卓越之學者專家組成「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評選小組」進行遴選工作。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獲獎者將受頒獎座並發行專冊,以感謝得獎人對宜蘭文化的貢獻與付出。

本獎項頒贈要點、推薦說明及推薦書可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www.ilccb.gov.tw下載,相關推薦資料請於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密封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265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1段96號,「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評選小組」收。

「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推薦說明

一、  依據

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頒贈要點二、  辦理  單位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三、  獎勵

(一)宜蘭縣文化獎受獎人以1至2名為原則。

(二)文化獎受獎者,由本府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整,並發

行專冊對得獎者之成就與貢獻予以表彰及推廣。

(三)文化獎紀念獎受獎者,由本府頒贈獎座,並發行專冊對得獎者之     成就與貢獻予以表彰及推廣。

四、 推薦對象

從事文化藝術事業,具有下列具體成效之個人或團體,得遴選為文化獎受獎者:

1.提升宜蘭文化水準之創作或著作,有開創性者。

2.促進宜蘭與國際文化交流成績卓著者。

3.培育文化專業人才,具有特殊成就者。

4.長期在宜蘭偏鄉地區從事文化工作,有重大貢獻者。

5.其他對於促進宜蘭文化建設、提昇宜蘭文化水準有貢獻者。

對終身奉獻本縣文化發展著有功績,且已身故之人士,得頒贈文化紀念獎。

前二項獎項名額,必要時得從缺。

五、  推薦  程序

(一)受獎人之推薦,於公告受理期間內由社會各界推薦參選。

(二)請填具推薦書,詳述事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1式2份,於

114年6月30日前,密封後以掛號寄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三)曾獲宜蘭縣文化獎或文化紀念獎者,不得再被推薦或報名參加評      選。

六、  評選

1

七、

(一)主辦單位組織文化獎評選小組,辦理遴選工作。

(二)宜蘭縣文化獎評選小組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縣長兼任,委員7人

至9人,由主辦單位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均為無給職。

  • 評選委員對於評選過程及結果應予保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行迴避:

1.受推薦人係由委員推薦。

2.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3.委員本人或其配偶,與受推薦人有共同利害關係致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4.委員執行職務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

  • 評選委員如獲推薦為候選人時,應擇一擔任「評選委員」或

「受推薦人」。

  頒獎

 

八、

受獎名單於遴選確定後公佈,頒獎時間另訂。

  附則

推薦書格式由承辦單位定之,如欲索取推薦書請附回郵,並於信封註明

「索取宜蘭縣文化獎及文化紀念獎推薦書」。

地址:265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1段96號。

或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www.ilccb.gov.tw(首頁/最新消息及公告/ 局務公告)下載。

承辦人:郭玟蠲   聯絡電話:03-9577440 # 204

E-mail:temy@mail.e-la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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