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木舟遊憩縣府嚴格把關 讓遊客玩得安心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為保障遊客水域遊憩安全,要求從事帶客獨木舟活動業者應事先取得營業許可,也在縣內主要戲水場域設置警告標示及注意事項,同時派員加強巡查,讓遊客玩得安心。

目前是水域遊憩活動旺季,許多遊客前往宜蘭的海邊、河域、湖泊遊憩。宜蘭縣政府表示,針對宜蘭縣水域遊憩活動的管理,除了遵循交通部發布實施的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採事後管理制的立法精神,縣府為多一層保障遊客在近海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安全,依宜蘭縣小船及未具船型浮具經營管理辦法,進一步嚴格要求從事帶客獨木舟活動業者需事先取得營業許可,其他水域遊憩活動也需遵守相關規定。除此之外,宜蘭縣政府於縣內遊客主要戲水場域設置警告標示及注意事項,同時也派員不定時加強巡查。

宜蘭縣政府呼籲夏日欲來戲水的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應選擇合法業者及有救生員水域,隨時觀察海況,注意自身安全,並歡迎民眾向縣府表達意見及檢舉不法,公私協力以補強水域巡視密度。

依據交通部發布實施之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第60條規定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得對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限制之,並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若無公告限制及禁止屬開放性水域,遊客均可從事相關水域遊憩活動,另該法第三節獨木舟活動亦規定個人從事獨木舟活動不得單人單艘進行,並應穿著救生衣,救生衣上應附有口哨。業者帶客從事獨木舟活動除需保險外,亦應符合配置救生員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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