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護短!警官酒駕還拒酒測遭記大過調職

(影音新聞)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三星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吳姓主任,於22日執勤中被臉有酒樣及酒味,經民眾檢舉,該分局員警要求進行酒測,吳某居然拒絕酒測,案經縣警局記一大過並調離非主管職務。

有關三星警分局勤指中心主任吳○昌於22日上午勤務期間疑似酒駕案,縣警局及三星分局於當天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主動展開調查,發現吳員有酒容酒味並有騎乘私人機車行為,吳員坦承因前夜飲宴,酒精至當日上午仍無法代謝完全,並拒絕酒測。

縣警局立即依法掣單,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於當下立即將吳員記一大過、調離非主管職務並調整服務地區,本年度考績改考列丙等,另其主管內部管理不周責任,並於次(23)日將副分局長(因是日該分局分局長輪休,由副分局長代理)調整服務地區。

縣警局重申對員警的違法違紀案件採「零容忍」態度,亦絕對從嚴從速查辦並斷然處置,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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