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也欠稅143萬元拒繳慘遭管收後繳半獲釋

(宜蘭大新聞中心/羅東報導)羅東一名鄭姓男子(70歲),欠繳97年度至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共新台幣143萬餘元不繳納,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及國稅局追查發現,鄭男經營會計師事務所,每年皆有執行業務所得,自97年度起迄今所得總額共3,141萬餘元,鄭男於112年10月24日到場卻雙手一攤表示沒錢繳納,宜蘭分署於同日聲請管收獲准。

鄭男自97年度即陸續欠繳綜合所得稅,累積至110年度已欠繳至143萬餘元,宜蘭分署及國稅局追查鄭男所得資料發現,97年至110年共14年度之所得金額共2,778萬餘元,平均年收入近200萬元,鄭男111年所得亦有362萬餘元,並非無履行能力,卻想方設法不願繳稅,宜蘭分署屢次通知鄭男均拒不到場,於9月22日拘提到案後,行政執行官給予提出清償計畫機會,鄭男今年10月24日自行到場,仍表示課稅不公、沒錢繳稅,宜蘭分署同日聲請法院管收獲准,鄭男經管收後,方覺大事不妙,趕緊籌款先繳納72萬餘元並辦理分期,始於10月27日釋放。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於收到繳款通知後,務必在期限內自行繳款,切勿有僥倖心理,輕忽行政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欠稅的決心。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納,亦應主動聯繫分署辦理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執行,甚至遭拘提管收,得不償失!

閱讀更多

相關文章

Close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