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可獲540萬賠償、特別濟助金額

(記者邱玉君/宜蘭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22)日下午四點在蘇澳榮民醫院五樓大禮堂召開1021事故善後說明,說明傷亡者後續慰問金、殯葬費等相關事宜,並昨成決議。

1021鐵路事故善後處理事宜會議決議

一、有關所有傷亡者賠償/特別濟助金額

賠償/特別濟助金備註
死亡540萬1. 依鐵路法250萬及特別濟助金280萬。

2. 另發慰問金10萬。

重傷240萬5000元1. 依鐵路法140萬及特別濟助金100萬。

2. 發慰問金5000元。

其他受傷者最高60萬5000元1. 依鐵路法40萬及特別濟助金醫療費用最高20萬。

2. 另發慰問金5000元。

二、有關本案善後關懷服務方面:

(一)台鐵局已提供每個往生受災家庭,一案兩人專案服務,並設單一諮詢窗口:台鐵局徐竹平專員0937607918;宜蘭運務段謝清田段長0933985819。

(二)有關殯葬及運用費用,交通部負責。

三、教育部慰問金方面,學生死亡5萬,重傷2萬,輕傷1萬;教師部分,死亡及受傷均2萬。平安保險部分由教育部協助學生辦理後續事宜。教育部單一窗口:王志文教官0920316271。

四、請交通部於本週內完成所有慰問金及賠償金發放事宜。

五、有關患者後續若需長期照護部分,俟後續醫療處理方式確定,另案處理。

六、有關醫療費用部分如有非健保給付之部分負擔或自費部分,均由交通部及台鐵局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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