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民眾反映過平交道易挨罰 陳歐珀提建議 交通部同意做部分調整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有許多民眾向立委陳歐珀反映,並非故意停在平交道前的黃網區,而是有時候聽到鈴響,但因黃網區劃設範圍太大或平交道緊臨路口,而來不及通過平交道。陳歐珀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請交通部儘速研討,避免民眾在非故意的情形下,停在鐵路平交道前的黃網區,導致被重罰或選擇危險加速通過。交通部經研議同意做部分調整

交通部研議如下:

1.就鐵路平交道原本以停止線界定其範圍,修正為:有遮斷器的平交道,以遮斷器界定其範圍,沒有遮斷器的平交道,才以停止線界定其範圍,並請地方政府檢討停止線的劃設規定,避免現行車輛常因停止線距離遮斷器超過3公尺以上,導致民眾自停止線起步欲通過鐵路平交道時,警鈴已響,而造成車輛被迫停於停止線及遮斷器間之違規行為。

2.配合上述平交道範圍修正,民眾駕駛車輛倘有於遮斷器至停止線間範圍之違規臨時停車或停車,將改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舉發(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車輛於遮斷器範圍內之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則以第54條舉發(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

交通部已重新函示鐵路平交道範圍及處罰依據,並函致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各直轄市政府裁決機關及公路總局知悉。歐珀會持續發聲與協調,讓用路人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到更安心與更便捷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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