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郭庭瑜指揮宜蘭縣警局、礁溪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宜蘭縣專勤隊、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破獲越南裔臺籍陳姓主嫌在礁溪鄉經營跨國人口販運應召集團,本月24日全案偵結,依法起訴陳姓主嫌等12人。
宜蘭地檢檢察官指出,被告陳○菁等12人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條例第29條第2項意圖營利利用他人難以求助之處境使人從事性交易、刑法第231條之1第1項意圖營利違反本人意願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營利、刑法第216條及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就陳姓、游姓主嫌之人口販運犯行,分別求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檢察官另向法院聲請扣押游姓、張姓主嫌名下各2筆位在桃園精華地段房地獲准,以利日後執行沒收或替代追徵價額。
起訴書列舉,陳姓主嫌自民國114年1月起承租宜蘭縣礁溪鄉「瑞○飯店」,經營以越南籍女子為主之應召集團,其透過越南人慣用通訊軟體ZALO,佯稱可代為安排「自由工作」,無須受我國政府管理限制,收入豐厚且相關費用由陳姓主嫌代墊,誘騙越南籍女子來臺。
實則陳姓主嫌及游姓男友勾結越南籍及我國籍黃姓人力仲介等人,尋求人頭雇主,以偽造文書方式申請合法工作名義,安排越南籍女子入境後,陳姓主嫌等人即以人頭雇主代理人身分出面接機,再以扣留護照、強迫償付高額代辦費用、通報失聯等方式加以控制,迫使在其應召站或其他旅店內從事性交易,即使遭遇生理期,仍被強迫上工。依照查扣帳冊顯示,每月營業額約新臺幣169萬元,短短經營5個月不法獲利逾800萬元。
偵辦經過,該案起因於跨國求助之臉書私訊,被害人遭陳姓主嫌等人控制在宜蘭礁溪,透過臉書私訊越南友人求救,並附上從囚禁處拍攝之隔窗照片,檢警接獲後立即展開調查。
檢察官親自率隊救援,郭檢察官於114年6月獲報後,研判情況危急,擔心被害人安危,收案2日內即聲請搜索票,並親自帶隊執行,陳姓主嫌等人見檢警到場,竟將被害人等應召女子藏匿於建物頂樓,並逃竄至鄰棟建物頂樓躲避查緝,檢警當場查獲4名集團成員及11名越南籍女子,扣得監視器、帳冊等證物。
澈底瓦解人口販運網絡,全案經郭檢察官積極偵辦,自114年6月至9月間共發動8波搜索,聲押8人獲准,並救出多名越南受害女子,同時向上溯源,查獲陳姓主嫌勾結之我國籍黃姓人力仲介,成功破獲一條龍人口販運應召集團。此外,檢警更依據派遣應召紀錄,進一步破獲礁溪地區另一起由李姓主嫌等人主持、年收高達2000萬元之應召站,並向法院聲請沒收鉅額不法所得。
地檢署持續嚴懲人口販運,守護人性尊嚴,維護社會公義,地檢署強調,人口販運嚴重侵害人權與社會正義,絕不容許在我國境內滋生,未來將持續結合警察、移民署等相關機關力量,強化跨域合作及嚴密執法,擴大打擊人口販運犯罪,全面追查幕後不法網絡,並扣押犯罪所得,斷絕經濟來源,展現檢察機關守護社會安全與落實國際人權價值之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