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農溪禁令在即.開水聯盟用行動證明各種載具都能安全high!

(圖片、影音:台灣開放水域聯盟提供)

(影音新聞)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報載宜蘭縣政府委託海洋大學進行之「安農溪水域遊憩資源環境承載量評估」期末報告日前已核定,預計開放下湖橋至張公圍公園、大光明圳至張公圍公園、義隱橋至農藝橋河段等三處河段可從事泛舟、漂漂河等活動,其餘範圍禁止從事水域遊憩,且考量「安全問題」,立式划槳(SUP)及獨木舟預計全河段不開放。

針對宜蘭縣府可能推出新禁令,「台灣開放水域聯盟」(下稱「開水聯盟」)昨(20)日號召各界舟友來以行動證明各種載具均能於安農溪安全遊憩,計有 12 艘充氣式獨木舟(背包艇 / Packraft) 、3 塊 SUP 舟友來參與,從下湖橋出發,最遠到張公圍親水公園上岸。

針對海大報告提及「SUP及獨木舟因安農溪水深不足與受坡度影響,容易導致翻覆,全年均屬高度風險狀態,不建議從事此類活動」,開水聯盟表示,「容易翻覆」並非以法令限制水域活動或特定載具的正當理由;載具是否翻覆除了現地水位、水量、坡度等因素之外,載具本身的特性、操作者的技術都會影響,且對於水上運動玩家而言,「翻船」乃兵家常事,即便翻覆了,再復位就好,且越練習會越熟練,只要安全措施得宜(SUP應全時繫好腳繩),安農溪整體上算是安全的水域,倘若遇到前方水路狀況不明確,就應先離開水面加以觀察後再前進,昨日的行動中也有 SUP 玩家能夠全程精確操舟不翻覆。

開水聯盟強調,縣府以「容易翻覆」來限制於安農溪從事SUP、獨木舟活動是對法規解釋的過度擴張,就算是確定開放的泛舟艇、漂漂河也不可能掛保證「絕不翻覆」,況乎翻船本身亦是水域活動的「樂趣」之一,不應任意「剝奪」;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召集人孫博萮亦指出,若依縣府的邏輯「容易翻覆就禁止」,那海邊(非屬颱風等特殊氣候因素)因衝浪容易翻覆就禁止衝浪,豈不貽笑大方?

開水聯盟表示,法規對載具的定義不明確,恐造成「禁令」讓人無所適從,如《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 22 條「獨木舟活動,指利用具狹長船體構造,不具動力推進,而用槳划動操作器具進行之水上活動」、第 25 條「泛舟活動,係於河川水域操作充氣式橡皮艇進行之水上活動」兩者之前有模糊空間;載具推出日新月異,且現行已有針對不同水體特性發展出不同功能、級數的浮具,以因應不同水域活動需求,光是「獨木舟」就有各種各樣,包括硬艇跟充氣艇,甚至是激流輕艇亦屬「獨木舟」範疇;安農溪在水域分類上屬 whitewater river(激流溪),昨日的水況評估介於1~1.5級,以背包艇進行水域活動相當適宜,於若僅以「SUP、獨木舟」這類統稱來做禁止標的,不但不合時宜,且日後必會衍生認定上的困難,徒增各界困擾。

孫博萮也強調,海大的建議顯見對於水域活動及各類載具的認識過於粗淺,縣府若有心要積極管理、確保安全,應針對安農溪的特性,提出具體建議使用的載具,例如在水量、流速多少時,建議可採用哪一種級數的載具,並將各河段較有危險性的位置、樣態標示出,讓玩家自行判斷自身能力、裝備是否適合挑戰。

開水聯盟召集人李元治教練觀察,下湖橋到雙賢二號橋河段比較湍急,兩岸植物比較茂密、視野比較封閉,須慎選適合水位再去遊憩;雙賢二號橋以下,雖仍是激流但視野開始較開闊,沿途會經過多座水門、叉路,可以先參考過去其他先行者所做的航路圖,或遵照河道中的指標來走較安全;萬富渠以下均為平緩,適合放鬆心情看風景,不同河段特性適合不同需求、技術的玩家。

孫博萮補充,水域活動首重風險自負,相較於輕艇激流標桿競賽賽道未來營運維管均尚不明確且有生態環境影響之虞,針對現有安農溪主河道的遊憩需求,宜蘭縣政府應秉持「原則開放、必要管理」的積極開放態度來看待安農溪水域遊憩活動,而非研究報告「不建議」就以法規強制禁止,才能真正帶動地方長久觀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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