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家鄉的一票 宜檢檢察長給鄉親的一封信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親愛的鄉親,您好,我是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王柏敦115年 11 月 28 日就是 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投票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將在 115 年 8 月 20 日發布選舉公告,在選舉期間,請共同為維護選舉公正公平與民主價值而努力。
一、 不買票、不賣票,守護乾淨選風。
二、 如果沒有實際居住,為了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並投票,會觸犯虛遷戶籍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 5 年。
三、 正常旅遊交流不受影響。但受人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免費或顯不相當 低 價招攬選民前往大陸或其他地區旅遊,並要求團員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不論招攬或接受招待,都可能觸犯選罷法或反滲透法。招攬、出資者,會觸犯投票行賄罪,最高可處 10 年有期徒刑;選民接受招待,並答應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也是違法。如果是受境外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罪,依反滲透法會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四、 開設選舉賭盤或透過網路、通訊軟體、境 外平台或其他方式,拿候選人會不會當選、得多少票來下注,不論開設賭盤或參與下注,都是違法;下注者最高可處 6 月有期徒刑,開設賭盤營利者最高可處 5 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
五、 如您發現上述或其他任何妨害選舉之違法情事,請撥打本署檢舉專線 0800024099 檢舉。請放心,您的身分絕對保密,倘因您的檢舉而查獲境外勢力介選等妨害選舉案件,符合規定者,將會給與最高新臺幣 2,000 萬元檢舉獎金。
臺灣宜蘭 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王柏敦
115年 8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