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山鄉長張宜樺疑涉「收回補助費當私用」逾百萬遭聲押恐衝擊夫妻選情

(宜蘭大新聞中心/宜蘭報導)宜蘭政壇爆涉貪案!國民黨籍員山鄉長張宜樺遭檢調查出,疑似在指派代理村長期間,利用職權要求對方繳回每月事務補助費,挪作個人開銷。檢調昨(12日)兵分多路搜索並帶回相關人員說明,經檢察官連夜複訊後,認定張宜樺與前湖北村長李永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宜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人,稍晚將召開羈押庭審理。

檢調追查,2020年間員山鄉中華村長遭罷免後,張宜樺指派鄉公所專員黃清堯代理,後續又兼任湖北村代理村長,期間長達近2年。依規定,代理村長在代理期間可領取每月5萬元事務補助費,主要用於文具、郵電、水電等公務支出,屬對無給職村長的實質補助,未料張宜樺被控要求黃清堯交出代理村長每月5萬元的事務補助費,用於其他私人支出,初步估算侵占金額已達上百萬元。

檢調昨日同步約談包括張宜樺、財政課長程文杉、工友郭雪玲、前湖北村長李永和,以及已離職的黃清堯等人。複訊後,除張、李2人遭聲押外,郭雪玲與黃清堯分別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程文彬則請回。

值得注意的是,張宜樺任期將於今年屆滿,原規劃轉戰年底縣議員選舉,其妻、現任縣議員黃雯如也有意接棒參選鄉長。如今爆出涉貪並遭聲押,是否衝擊選情備受關注。檢方目前依侵占公有財物罪方向偵辦,該罪屬重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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