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山鄉中華村有人擅作水塔 村民疑水源遭汙染 縣府抽樣檢驗

(記者邱玉君/員山報導)員山鄉中華村社區發展協會今(19)日上午召開「中華村學校學童和居民飲用水水源污染」記者會,針對村民使用的飲用水品質、不當施作水塔情形提出疑慮。

對此,宜蘭縣政府已採集水樣進行檢驗,並協調自來水公司提供暫時性水源供居民使用;另已著手查察是否有未經申請逕行整地施作水塔的事實,如有違規施作情事,將依水利法相關規定開罰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昨(18)日下午已配合社區要求至化育分校採樣檢驗飲用水2點位,將以最速件的方式辦理實驗室化驗工作,預計2周後就可以確認水質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在學校用水檢驗完成之前,縣府已洽詢並取得自來水公司第八區管理處同意,於檢驗期間可就近由自來水管線供給乾淨水源供學校使用。

另外,針對居民提出現階段社區飲用山泉水,且擔憂水質污染之情形,環保局也重申,不建議民眾自行飲用山泉水,社區應再行評估是否和自來水公司洽接自來水管線接管需求,或者向縣府申請簡易自來水系統,經淨水設備處理後再行飲用,以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有關居民反應部分人士在粗坑段涉及整地施作水塔情形,水資處說明,已查該地號土地屬行政院核定的山坡地範圍,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書件,送縣府核定後使能施作;若施作事實屬實,縣府將依據水土保持法第23條及3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若又涉及施作水塔供水一事,經查其引用地面水或地下水,未依水利法相關規定申請者,水資處也會依違反水利法第27及46條規定裁罰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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