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愛質詢的代表會主席

(記者孫博萮/專題報導)2020 年 9 月,筆者曾以記者身分赴冬山鄉鄉民代表會旁聽臨時會,無故遭當時會議主席陳鏗芳百般刁難、禁止記者錄音、錄影,拍照需「請示」,中國黨籍李蕣利代表更提案變更議程禁止旁聽,還公然造謠記者有嚴重影響議事程序、影響代表發言之情事,代表會主席黃強呈甚至動用警察權趕人,在在牴觸《地方立法機歸組織準則》、戕害新聞自由

時隔三年,筆者於 2023 年底再次前往冬山鄉鄉民代表會旁聽臨時會,本次前往未遭過去那般無禮阻撓,可見冬山鄉代會近年已有些微民主素養與長進;然筆者發現記者席、民眾旁聽席不知從何時起座位已被拆開,記者席移至議場入口處,民眾旁聽則被移至廁所旁,且均改為紅絨圍欄配上連靠背都沒有的塑膠凳,令筆者不禁好奇,記者席旁的「各鄉鎮貴賓長官席」倘若真有貴賓長官前來,也是請他們坐這種板凳嗎?冬山鄉代表會的「待客之道」真令人印象深刻。

有趣的是,幾年多次看下來,冬山鄉代會始終有個「特殊」的現象(或慣例?),就是在開會時,代表會主席與副主席的身分會互換,原應該主持會議的代表會主席黃強呈,在會議進行過程中幾乎全程都坐在台下的代表席、而代表會副主席陳鏗芳則彷彿才是主席般地高坐主席台主持會議,足顯黃強呈主席對鄉政之「關切」,不惜違反《宜蘭縣冬山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 17 條「本會開會時,由主席為會議主席」的規定,也都要牢牢把握每一個質詢的機會,不僅每一項預算案必定都會舉手發言,且似乎擔心備詢人會聽不清楚或聽不明白,不惜無視《宜蘭縣冬山鄉民代表會議事規則》第 36 條第一項前段「出席代表發言,應簡單扼要」規定,總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反覆論述,時而高亢、時而急促、時而謬語如珠,講到激情之處還不忘問候對方家屬,黃主席對公所同仁的「愛之深、責之切」溢於言表;且即便其質詢超出議案範圍或意見重複、或措詞不免非難,主席台上主持會議的副主席也總體貼地任其暢所欲言、不忍制止,更不曾因而切斷擴音器電源,同事情誼之深厚可見一斑;對質詢如此之熱愛,黃強呈主席堪稱「史上最愛質詢的代表會主席」。

更神奇的是,冬山鄉代表會的發言計時器不知何時起已停止作用,始終停留在 1:03 之處,不知是已報修未修復、抑或尚未報修?任誰想得到,一只時空凍結的計時器竟已導致《宜蘭縣冬山鄉民代表會議事規則》包含第 35 條第一項前段「出席代表就同一議案之發言,以 2 次為限,每次不得逾 10 分鐘」、第 53 條前段「代表之口頭質詢,應遵守規定之時間」等條文無法被確實落實,影響議事正常運作甚篤,面對議事規則遭「暫時停止倒數」的計時器架空,冬山鄉代會理當儘速修復計時器,以促進議事進行之順暢為宜。

本次議事觀察中,可進一步感受到黃強呈主席對民意代表職權無限放大的企圖與作為在每個提案中嶄露無遺。《地方制度法》第 40 條第 2 項有明文:「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然在討論托嬰中心委外經營之提案中,黃主席一再與中國黨的代表李蕣利一搭一唱,無視財政紀律、未謹慎評估增加的支出財源將如何籌措,連袂對鄉長喊價要求「加碼」補貼,即便粗估若收托 50 名孩童、一年可能要增加百餘萬的支出也在所不辭;在黃主席連番的質詢轟炸後,其哥倆好李蕣利代表也打蛇隨棍上,另外加碼加入業者房租補貼、營養費等,建議公所補助廠商一年 100 萬、四年共 400 萬,拉拉雜雜將一堆名目摻入附帶決議後始得通過提案;而此前瞻基礎建設所補助之托嬰中心新建物縱然已完工逾半年,卻因各種問題至今未能完成招標正式啟用招生,地方嬰幼兒受教權無端受到耽誤,詳細來龍去脈筆者將另以專文拆解。

在建設類道路橋梁設備土地及公共建設設施費方面,有千餘萬預算被保留,公所因經費不足、無法決標欲動支而提案,原已無異議通過動支,孰料在會議主席喊「通過」後,原經費保留提案人黃強呈主席又起身忘情地高談闊論 12 分鐘半,無厘頭地反覆交代公所同仁要「好好共代誌做一半」、「工課好好做一半」,只同意公所得以動支一半,要求公所照常發包但工程只執行一半(上半年),不能一次就把預算用完,即便建設課已說明相關工程之開口合約為不定期、有分上下年度執行,不會上半年就將整年度的預算用完,黃主席仍不放心,執意要附帶決議將預算保留一半,黃主席以「為公帑把關」為名、實則杯葛預算的意志實在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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