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 涉罷免連署遭判刑1年半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涉幽靈連署罷免民進黨立委陳俊宇,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副執行長、時任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涉嫌偽造罷免宜蘭區域立委陳俊宇連署書,檢方依涉犯個資法、刑法偽造私文書等罪嫌起訴12人,宜蘭地方法院今(14)日審理終結,林明昌遭判刑1年6月,且因其全盤否認犯行未獲緩刑;其餘11人判處6月至1年4月不等,分別緩刑3年、4年。全案可上訴。

宜蘭地檢署偵辦罷免陳俊宇一階連署不實案,查出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等12名黨部人員,涉嫌指示或偽造提議人名冊約4000份,檢察官偵查終結,分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私文書罪嫌,將12人被告全部起訴。

被告包括時任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以及書記長俞凌傑、總幹事陳堅豐、李○慧、林○平、汪○均、麥○萍、陳○惠、李○燕、詹○華、謝○木、沈○珍等12人,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及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

宜蘭地檢署在起訴書中提及,被告林明昌等12人聚集抄寫、聯手偽造及行使提議人名冊之行為,形同以「集體作弊」之方式完成第一階段罷免程序,而使本不應進入罷免第二階段之罷免程序繼續進行;以少數人之非法犯行凌駕原選區選舉人之真實意志,危害國會立法委員身分安定性,對於國家社會造成之動盪影響難以估量,嚴重斲傷民主制度之價值及根基,衝擊之廣,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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