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結第一選區鄉民代表選舉暴力陳○寧遭起訴

(記者邱玉君/五結報導)有意參選鄉代,居然威脅同選區參選人退選,五結男子陳○寧遭宜蘭地檢署起訴。

五結鄉男子陳○寧原有意參選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五結第 一選舉區(鎮安、二結、三興村)鄉民代表,於 107 年 7 月間獲悉同 選區之何○瑋有意參選,意圖妨害他人競選,於 107 年 8 月間,駕 車至何○瑋住處,持何○瑋家人照片恫嚇其勿參選,並駕車衝撞何某車輛,妨害何○瑋參加競選,但何○瑋仍然登記參選,陳 ○寧自己則未登記為候選人

因認男子陳○寧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第 98 條第 1 項第 1 款之罪嫌, 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林禹宏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及羅東警分局偵辦,經傳喚被害人、相關證人及勾稽監視器畫面、有 關車損跡證等後,被告陳○寧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於18日 偵結起訴,以儆暴力妨害選舉。

宜蘭地檢署表示,暴力妨害選舉犯行對於民主選舉戕害甚深,地檢署為維護公正選風, 偈止不法暴力介入民主選舉,業已整合轄區檢、調、警、政風等機關, 深入社區及各地方團體加強查緝,特此嚴正呼籲有心人勿輕蹈法網。 2 類此案件,本署定加嚴辦,使各候選人得以專心、安心競選,亦請民 眾踴躍檢舉,共同淨化選舉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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