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宮廟公兒子假祭改猥褻女大生判刑10月

(影音新聞)

(記者洪方生/宜蘭報導)父親在南方澳南天宮擔任廟公陳姓男子,常會在廟裡協助收驚、祭改等工作,對一名前來求助女大生,佯稱須收驚、祭改,並將穢氣吸出,壓抑其理性思考空間,以身體頂住女大生,對其抓胸,還強拉開胸罩,在她胸部寫字,事後被女大生報警提告。宜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10月。

陳男因父親在南天宮擔任廟公一職,他也常會來廟裡協助收驚、祭改等工作,因而認識常來宮廟收驚的女大生一家;2019年10月,女大生和家人一同到南天宮收驚,陳男卻趁著女大生家人先行離開之際,將她騙入宮廟旁的小神壇,將鐵捲門拉下,利用女大生無助且情緒不穩的狀態,對女大生佯稱需要收驚、祭改,要將穢氣吸出,壓抑花花理性思考空間,先是從背後伸進女大生的上衣內,撫摸其肚子和胸部,再以雙手抓胸,頂住女大生,讓她雙腳離地,再將她的胸罩掀開,以手在她胸部上寫字,讓女大生相當崩潰,和男友哭訴後報警提告。

陳男辯稱,與女大生認識8年了,當天先幫她家人祭改,家人說她交到壞朋友,請他和女大生聊一下,兩人才會獨處,女生痛哭說心情不好,課業壓力大,他輕拍背部、大腿安慰,因為女生說肚子最近不舒服,所以幫她祭改,將右手懸空放置在女生肚臍前,一邊唸咒語。陳男否認摟腰、擁抱、掀衣、拉胸罩、畫符,沒有從背面將女大生抱起,但坦承有告訴女生只准他摸她,別人不可以摸,也有不小心在轉身拿衛生紙的時候碰到她的胸部。後來他載女大生回台北,路上為拉排檔桿有不小心碰到她的大腿,女大生也表現正常。

女大生則說,小學時期就會跟著家人到廟宇祭改、收驚,兩、三個月一次,當天家人收完驚後先去逛夜市,她原本想回台北,但因家人要求留下祭改;陳男對她說,她一個人很孤單、只有他可以給她愛等,她很難過就開始哭,林男安撫她說,他把她當作妹妹、關心,並把手放她肚前吸廢氣,從她肚子往上摸、抓胸,用肚子頂她讓她身體離地,她全程都在哭,感到害怕,分不清楚陳男到底是在摸她還是做法,想離開但門都關著,陳男最後掀她衣服、拉開胸罩在胸口寫字,女大生說想自己搭客運回家,對方以答應她爸載她回家為由,堅持載她回家,車程她不斷閃避陳男的手,並拒絕對方提議到其他地方兜風。

事後女大生告知父母及友人,檢警介入調查,為求慎重,還對陳男測謊但未通過;地方法院認為,陳男犯行明確,所言不足採信,犯強制猥褻罪,審酌陳男無前科,但利用女大生尋求宗教幫忙,卻為滿足性慾利用其信任,藉祭改名義製造獨處機會犯行,嚴重戕害對方身體自主權,導致女大生心靈受創,事後飾詞否認,雙方未能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10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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